九、常年法律顧問

1. 針對客戶之需求,本所計有兩種計費方式之服務類型。法律顧問期間,提供固定法律諮詢服務時數。
2. 委託撰擬或代表發函或研究法律問題,依顧問種類固定時數內,免付酬金。
3. 法律顧問期間內有其他訴訟或非訟案件委任,則以八折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