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出版
期刊論文
實務動態-勞動類
實務動態-民事類
實務動態-刑事類
實務動態-其它
時事專欄
人權保障之釋憲-2009年6月1日,台灣法學雜誌129期
2015-06-08
自一九四九年起,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開始進行釋憲,惟初期僅由中央或地方機關聲請,一九七七年起,人民聲請案件逐漸增加,亦漸有牽涉人民基本權利保障之解釋。惟在民國一九八七年七月台灣地區解嚴後,經大法官釋憲而落實人權保障者較往日益行突破。今年為大法官釋憲六十週年,回顧過去大法官釋憲與人權保障之情形,實為觀察我國憲政發展的一個重要面向。本文擬就(一)人權保障之憲法解釋,(二)人權保障的解釋方法,(三)人權保障的實踐問題,(四)民主化後人權解釋面對反多數決難題,分為論述。
詳參二00九年六月-台灣法學雜誌 一二九期
【上一則】
【回列表頁】
【下一則】
【居安法律事務所 】 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4號4樓之1(近捷運善導寺站2號出口)諮詢專線:02-2397-1973‧ 傳真專線:02-2394-8521
聯絡郵件:
wei1548@gn-law.com
‧ 網址:www.cfwei.com.tw ‧ Copyright © 2021-2025 居安法律事務所 ‧非經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