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法律時事新聞(1140913-1140919)
  2025-09-19

一、 勞動部試辦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培訓計畫 強化防治專業量能

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修正草案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勞動部刻正研擬相關附屬法規與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並先行試辦「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培訓計畫」,作為未來建置專業人才庫之參考,提供雇主及地方政府尋找專業人才資源,以建立專業、公正、客觀的調查機制。
 
勞動部表示,職安法修正草案已於8月28日經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本次修正重點之一為增訂職場霸凌防治法制,經檢討近年相關爭議案件,事業單位的調查小組組成及調查處理程序,為案件中相當關鍵的因素,直接影響調查結果公正性及客觀性,而事業單位應遴聘外部專業人士參與職場霸凌事件調查,已成為各界共識。
 
為因應職安法修正施行後之專業量能需求,爰推動本次專業人才培訓試辦計畫,課程設計除參考現行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培訓制度外,也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就培訓課綱與內容聚焦討論,後續將委由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於10至11月期間陸續在北、中、南及東部等地區,分區辦理專業人才培訓課程,試辦對象為具備法律、醫護、心理、人力資源、勞資關係或職業安全衛生等相關專業人士,並以執業或服務於專業機構(團體)者優先,預計開放180人報名參加,培訓課程共計12小時,整體課程內容設計涵蓋理論與實務,包括法規與倫理之知能與運用、調查策略、程序與技巧及調查報告撰寫與論述等知能,並納入案例探討與實務演練等,提升調查人員的實戰應對能力與綜合判斷技巧,課後將以問卷調查培訓人員對於課程內容相關意見,並依回饋意見調整培訓課程,以期更為貼近實務需求,歡迎符合上述相關條件資格且有意願的專業人士報名參訓,課程及報名詳細資訊如附件,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305012068c371ab5da47。
 
勞動部強調,職場霸凌及不法侵害防治著重於前端「預防」,呼籲事業單位平時應做好建構員工行為規範與教育訓練,並可透過訂定內部規範強化行政管理,致力於預防或減少職場霸凌事件發生,營造健康安全及友善的職場文化。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4732/post   
 

二、 勞動部規劃《勞保生育給付PLUS 生育補助至10萬》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8)日主持行政院院會,聽取勞動部報告《擴大生育補助方案─生育給付PLUS 生育補助至10萬》。該方案規劃讓女性國人(含與本國人結婚之外國籍配偶)生育,可請領社會保險生育給付加計生育補助,每胎均能達到10萬元,預計於明(115)年1月1日開辦實施。
 
勞動部說明,本方案政策目標為「家庭有育兒,政府來支持」,在勞工的部分,依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女性被保險人生育,可請領2個月的生育給付;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為提供家庭更多的育兒支持,「生育給付加補助至10萬」使女性被保險人除可請領原有的勞保生育給付外,將由政府另外編列公務預算加給生育補助,合計每胎10萬元;領取生育給付較低者,也有較多的生育補助。若以113年請領勞保生育給付人數及金額的情境,勞工生育補助方案,年受惠人次達9萬餘人,平均每人領取生育補助約2萬9千餘元。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本案係為鼓勵國人生育,生育補助的對象為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本國籍女性勞工(含與本國國民結婚之外國籍配偶),並由勞保局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勞工無須另外提出申請,以達簡政便民效益;相關作業將另訂要點辦理。
 
勞動部最後補充,其他因應少子女化措施—《育嬰留停照顧彈性化》新制也自115年1月1日上路,育嬰留職停薪可以「日」申請,勞工在既有2年育嬰留停薪期間內,可彈性申請不超過30日。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最長6個月的8成薪資補貼;另外,家庭照顧假與因照顧家人的事假,放寬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且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讓勞工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不因照顧而離開職場。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4736/post  
 

三、 因應國際情勢影響!勞動部南分署力推雙盾護勞工、挺企業

勞動部為協助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等國際情勢,所受衝擊而協議減班休息之勞工及企業,自8月中旬起啟動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除補助勞工薪資差額提高至7成,補助行業別也擴大至9大製造業;另為鼓勵減班休息的勞工提升職能,勞動部也滾動式調整「勞工再充電」計畫,全面照顧各薪資結構勞工,參加勞工再充電者除可請領訓練津貼,還能併領「僱用安定措施」之薪資補貼,希望減緩勞工生計衝擊、攜手企業共度難關!
 
勞發署雲嘉南分署指出,本次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適用製造業類別,包含食品及飼品、紡織、橡膠製品、塑膠製品、金屬製品、電力設備及配備、機械設備、汽車及零件,以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等9大行業,施行期間追溯至今年8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並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通報,且實際減班達30日以上,即可申請薪資差額7成的補助,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2,100元、最長補助6個月、最高可達72,600元。
 
而「勞工再充電」計畫除補助雇主自行辦理訓練課程,前述協議減班休息勞工也可自行申請參加相關職訓課程,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7,210元,另因考量部分薪資偏低勞工實施減班休息後差額甚小,投保級距於30,300元以下勞工,受訓後亦可領最高2,280元的訓練津貼,本處訓練津貼及僱用安定之薪資補貼可合併請領,申請補助總額合計不得高於減班休息前後之薪資差額,補貼勞工因停工所造成的生計壓力。
 
雲嘉南分署補充,為儘速協助受國際情勢影響之勞工及企業,轄內各就業中心接獲減班休息通報後,將立即啟動關懷與輔導服務,協助確認行業別資格、並有專人輔導勞工或企業進行送件申請,採速審速撥方式協助勞工穩定生計,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或致電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699、1799),亦可就近至轄區各就業中心洽詢。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DocDetail.aspx?uk=2093&docid=41828   
 

四、 最低工資不夠 北市勞動局推「生活工資」理念 籲企業自願加薪

隨著物價與生活需求持續上升,僅靠「最低工資」已難以滿足勞工與家庭的日常開銷。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今(19)日表示,最低工資保障勞工的基本生存,但「生活工資」更貼近勞工日常需求,呼籲企業不僅要滿足於符合法定標準,若能自願將薪資提高至最低工資1.1倍(含)以上,協助勞工減輕生活壓力,展現善盡社會責任的態度。
 
「最低工資」是法律所規定,勞工在正常工時下應得報酬的最低標準,主要是為了保障勞工的基本生存。而「生活工資」則更進一步,意指能讓勞工維持「有尊嚴的生活水準」(a decent living standard),內容涵蓋住房、飲食、交通、醫療、教育、儲蓄以及休閒等支出,比僅能維持生存的基本需求更高。
 
勞動局長王秋冬指出,實際上許多勞工除了要負擔自己的日常開銷,還得照顧家中學童與長輩,薪資往往是一家人生活的依靠,因此,若最低工資能逐步貼近生活工資,便代表勞工的收入更能負擔家庭開銷,確保生活品質,這也是各界共同期待的方向。
 
勞動局呼籲,企業應持續改善勞動條件,並理解勞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之一,雇主若能自願推動「生活工資」,將薪資提高到最低工資1.1倍(含)以上,不僅能幫助勞工減輕生活壓力,也能提升員工向心力與生產力;對企業而言,這不只是善盡社會責任,更能形成雙贏局面,推動經濟發展。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98B457D83590D7F&sms=72544237BBE4C5F6&s=60B63BB8E24AA679  
 

五、 勞工颱風天若須搭計程車出勤 勞動部:雇主應出錢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9日電)颱風即將接近台灣,勞動部近日修訂勞工天災出勤規定,明確雇主責任,當雇主要求勞工颱風天出勤時須提供通勤協助,假設勞工通勤有搭乘計程車的必要時,雇主也應支付費用。
 
根據氣象監測,西北太平洋目前有3個颱風,其中根據模式模擬,樺加沙將增強為中颱以上,預計23日、24日通過巴士海峽、進入南海,台灣東半部及南部慎防大量降雨致災。
 
每次颱風來臨時,總會衍生勞工出勤通勤爭議,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琦雅今天宣布修正「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訂颱風天員工如有出勤必要,雇主應提供通勤協助。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919017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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