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法律時事新聞(1130812-1130816)
  2024-08-19

一、戶外作業熱危害新規定勞動部擴大預防設施宣導 協助雇主落實法遵

夏季高溫炎熱及危害風險高,勞動部於本(113)年8月1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新增第303條之1,當戶外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第4級)時,雇主應在作業場所設置遮陽設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並在鄰近處設置陰涼的休息場所。為讓事業單位瞭解本次新修法規之意旨及齊一各勞動檢查機構之認定原則,自8月中旬起至9月上旬,規劃分區辦理9場說明會,以協助雇主落實法遵,保護勞工免於熱危害。
勞動部表示,本次新修規定以強化遮陽、降溫設施、設備為主,惟依近年來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動檢查結果顯示,仍有約13%事業單位未落實降低作業場所溫度、約9%未確實提供陰涼休息場所,而設置該等設施、設備之種類及數量,雇主應依現場情況及評估實際降溫、散熱效果予以設置,舉例說明如下:
一、降低作業場所溫度:除現場設置確有困難外,應設置遮陽及降溫設施,所架設的遮陽設施應能防止陽光直射(如遮陽網等),未有降溫效果時,應另提供風扇、細水霧或其他具降低作業環境溫度效果的設備(如灑水系統等)。
二、設置陰涼休息場所:
(一)以具明確範圍的營造工地為例,休息場所應防止陽光直射,並足以容納作業勞工休息使用,若是自然通風不良或未有降溫效果時,應設置風扇、冷氣、水霧或其他具降溫及加速勞工散熱的設備。若以貨櫃屋、組合屋等作為休息場所,其內部甚至更為悶熱,則應設置冷氣。
(二)若現場因作業性質致設置有困難時,應於鄰近處所搭設遮陽傘、帳篷等作為簡易休息場所或利用鄰近建築物陰涼處、自然遮陽處(如樹蔭等)提供勞工休息。
 勞動部補充說明,高氣溫戶外作業除落實設置遮陽、降溫設施、設備外,提醒雇主也應做好相關的配套管理措施,包括調整作業時間、勞工健康管理、熱適應措施、教育訓練及緊急應變機制等,勞動部職安署官網的高氣溫作業危害預防專區可提供相關宣導資訊,呼籲雇主務必特別留意高氣溫環境引起的危害風險,採取因應措施,以確保炎夏作業之安全與健康。
 
新聞原始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3357/post
 

二、薪資條件不如人…日本爭取東南亞藍領勞工 正搶輸南韓

日本國內的外國居民人數或許創新高,但卻仍難以吸引海外的藍領勞工,因為薪資條件較低,在爭取東南亞勞工時,日漸搶輸南韓。
朝日新聞報導,在廣島造船與焊接業者內定的十名印尼員工中,有五人婉拒,轉而接受南韓企業的條件。一名仲介外國勞工業者的匿名人士透露,日本的時薪是1,200日圓(8美元),但南韓是1,700日圓,「南韓造船業正積極招攬其他亞洲勞工」。
廣島尾道因島工業園區近700名勞工中,約270人是外國人,印尼人接近100人,為最大的外國勞工族群。該園區有13家造船與金屬加工業者,號稱分段船體產量為全日本最大。因島鐵工表示,約60名外國勞工為延續事業所必需,該公司海外勞工多數來自印尼,最近也設立讓穆斯林員工在祈禱前洗手的場所,並且計劃更加迎合印尼勞工的需求,以吸引並留住勞工。
今年南韓政府外國人僱用許可的勞工配額為16.5萬人,外國勞工能以短期工作簽證,在南韓最多工作四年十個月,雖然但只能延長一次,但在滿足取得工作經營與專業技能等要求後,便有資格取得以點數為基礎的技能勞工簽證,為在南韓長期就業並取得永居權鋪路。
南韓政府去年鬆綁技能勞工簽證的要求,並提高配額2,000人到3.5萬人,顯示首爾當局的政策重心轉向,從原本只接受外國短期勞工,改為聚焦於吸引移民。
三菱日聯研究與顧問公司熟知亞洲移民勞工專案的分析師加藤真表示,南韓提供更高的薪資,例如日本技術實習訓練員的平均月薪為21.7萬日圓,特定技能勞工為23.5萬日圓,但南韓給予「無技能」勞工的平均月薪是28.5萬日圓,而且南韓的最新時薪為9,860韓元(約1,115日圓),以目前匯率換算,比日本47都府道縣最低時薪最高的東京還高。韓語也被認為比日語更好學。
 
新聞原始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6811/8166078
 

三、六都首創臺北市「多體感延伸實境(XR)職安模擬訓練場域」啟動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於今(15)日上午在勞動局第二辦公室舉辦「多體感延伸實境(XR)職安模擬訓練場域」開幕式,臺北市蔣萬安市長同時邀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蘇振綱副主委、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鄒子廉署長、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李柏昌所長、國科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鄭秀絨局長、本市勞動組市政顧問、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湯大同理事長、臺北市營造工地自主管理策略聯盟顏君賢會長及全國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促進聯合總會黃義芳會長等貴賓,共同體驗(XR)沉浸式互動訓練系統。
蔣萬安市長表示「維護勞動權益、守護勞工安全」一直是他堅持的目標及努力方向,隨著AI科技時代的來臨,去年推動「臺北市工安科技降災平安4年計畫」,將人工智慧科技導入營造業,強化工地現場安全管理;現今搭配XR訓練場域,期望透過數位互動之沉浸式學習方式,揮別傳統教育訓練之缺點,提升工作者安衛知能及風險意識,打造永續健康職場環境的安全之都。
勞動局高寶華局長指出,近年來墜落、倒崩塌、感電、物體飛落及缺氧中毒等災害發生屢見不鮮,為避免工作者教育訓練與認知不足,而曝露於危害之工作環境或產生不安全行為,勞檢處積極向職安署申請試辦XR訓練場域,並請南科管理局協助建置,期望打造互動式學習環境,使未來授課模式更加具互動性,以協助工作者認知職場危險,逐步促進職場安全衛生文化。
 
勞檢處梁蒼淇處長表示本訓練場域包含震動地板之施工架作業體驗、暢轉體感座椅之屋頂作業體驗及感電危害預防體驗等模擬訓練項目,搭配虛實整合多體感體驗設計,導入標準作業程序、職業災害預防與科技學習等重點內容,建立正確的安全知識與態度,並依XR科技發展趨勢,逐步增加訓練設施及體感課程,如隧道式投影之局限空間作業體驗,進而提升工作者對於高風險作業危害辨識能力,以達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之最終目的。
梁處長並補充說明,建置(XR)訓練系統後,初期規劃以報名本處職安教育訓練課程的高風險作業勞工為主要體驗對象。未來將研議以團體報名方式,讓更多高風險作業勞工也能體驗這套高科技的職安教育訓練,擴大運作效能。
 
新聞原始網址:https://li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44B6467EFC93C3E4&sms=78D644F2755ACCAA&s=D53152072D4375FA
 
 

四、給勞工侍親假

台灣即將於2025年邁入老年人占比超過20%的「超高齡社會」。台灣由「高齡社會」轉為「超高齡社會」之時間極為快速,甚至比國家發展委員會之前推估的8年還要更快了1年,更比日本的11年、美國的14年、法國的29年都快速許多。
照顧嬰幼兒的公務員可以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就是俗稱的「育嬰假」,最長可請6個月,並領有6成薪資,然而長輩有長期照顧需求,公教人員雖能請留職停薪的「侍親假」,但期間卻沒有津貼。勞工同樣享有相同時間的「育嬰假」,而且還可領6+2的8成勞保薪資津貼,但勞工別說侍親假有沒有津貼,就是想要在公司請「留職停薪」,也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照顧嬰幼兒常能有預知的期限,通常3歲就可送幼兒園。但是照顧老人的責任與負擔卻是逐日的增加,如果受照顧者不到日照中心或安養機構,又沒有經濟能力請看護(外籍看護工)的,就只能由配偶或子女居家擔負照顧之責。這樣的照顧需要多久呢?沒人可以給出答案。
短期照顧老年者就醫或生活的「侍親假」,公教可自請休假與事假,長期的「侍親假」可有兩年、最多可再延長1年的「留職停薪」。然勞工卻除了自請休假與事假來「侍親」,幾乎沒有侍親假可言。這對有需要照顧長者的勞動家庭非常不利,要請假照顧家中的長者,不但沒薪水收入,若請假過多,或許連工作都丟了。
如果我們能給照顧長者的「侍親假」,和育養嬰兒的「育嬰假」一樣有支持與彈性,那麼照顧失能力老人的壓力可以減輕許多,請政府權責機構、學者專家、民意代表好好研究,為老年照顧者建構最佳、最合適、最有支持的照顧環境。
新聞原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E7%B5%A6%E5%8B%9E%E5%B7%A5%E4%BE%8D%E8%A6%AA%E5%81%87-201000496.html
 

五、勞工續留職場,增進勞保老年年金權益

《勞動基準法》有關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之規定,已於今(113)年8月2日正式施行。勞動部表示,勞工年滿65歲繼續工作,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嗣後離職退保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因年金之年資採計無上限,並設有展延年金給付機制,可增進高齡勞工之老年年金給付權益。
勞動部說明,勞保年金制度實施時,已明定老年年金給付之法定請領年齡採逐步提高至65歲 (113年為64歲,115年為65歲),勞工符合法定請領年齡,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得依規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又勞保年金的年資採計無上限,勞工退休前加保的年資皆可併計,因此投保年資愈多,請領的年金金額將愈高。
勞動部同時提醒,勞保老年年金給付定有展延年金給付的設計,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過了法定請領年齡後再提出申請,每延後1年請領,給付金額會增給4%,最多增給至20%,並依增給計算之金額發給至終身,活到老、領到老,勞保年資愈長且延後請領,每月及最終領到的年金金額也會愈多,可提供老年經濟生活安全保障。
勞動部補充,勞工續留職場,繼續參加勞保,仍享有請領勞保其他保險給付包括傷病、失能及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等權益,另外,於年滿65歲前也受有就業保險之保障,如遭遇資遣等非自願離職時,可享有最長9個月的失業給付,及參加職業訓練期間請領最長6個月的職訓生活津貼。。
 
新聞原始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172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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