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111年度台非大字第34號刑事裁定
  2022-10-06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非大字第34號刑事裁定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本院刑事第六庭裁定提案之法律爭議(本案案號:111 年度台非字第34號,提案裁定案號:111年度台非大字第34號),本大法庭裁定如下:
    主  文
被告前所犯罪依軍法受裁判,於民國95年7月1日修正刑法第49條施行前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復於5年以內即同條修正施行日之後,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不適用累犯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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