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額補貼旅遊 併計員工所得
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的國內、外旅遊所支付的費用,不論是否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均免視為員工所得,但如果以現金定額補貼或僅招待特定員工旅遊,則應併計該等員工所得課稅。
企業如果制定標準,只有特定員工才能參加的旅遊,例如達一定服務年資、職位階層、業績標準的員工才可參加的旅遊,或是企業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且以現金定額補貼員工旅遊,也要認屬該員工應列報綜合所得稅的其他所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向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報免扣繳憑單。
另外,如超過職工福利金動支標準部分由企業負擔時,或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屬營利事業對員工的補助,應合併員工薪資所得扣繳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呼籲,營利事業等組織舉辦員工旅遊所支付之費用,要留意如果有應視為員工的其他所得或薪資所得的情形,扣繳單位應依規定申報扣繳憑單。。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7631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二、金屬類食品容器安全嗎? 衛福部預告加嚴相關管理規定
近年塑膠食品器具的使用以及回收廣受討論,不少人開始使用金屬類型的食品容器,不過安全性也需要把關。衛福部在30日預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修正草案,除為精進對金屬材質食品容器具之管理,增訂金屬合金類食品容器具之材質及溶出試驗標準外,並酌修現行標準第2條之文字敘述。本草案將提供60日之評論期,自公告發布日實施,屆時於市面流通之產品,即應符合所訂標準。
衛福部表示,金屬合金類材質因普遍具有耐熱、耐腐蝕、易導熱等特性,廣泛作為食品容器具用途。為加強該類材質產品之管理,衛福部參考國際間較為嚴格之規定,擴大管理對象,從「金屬罐」擴及至所有「金屬合金類」材質,並加嚴相關管理規定,包括強化金屬材質之材質試驗規定,增訂金屬合金類之重金屬溶出試驗規定等。
由於材料科學之演進,食品容器具之材質種類已較過去更加多元化,應用層面也更為複雜,衛福部已著手針對本標準全面重新檢視及評估,未來將逐步修正相關規定,使管理政策與時俱進、更符合實際需求。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times.hinet.net/mobile/news/24111645
三、111年中秋節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民俗節日「中秋節」(9月10日)為勞工應放假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國定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日期可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
勞動部說明,今(111)年中秋節為9月10日(星期六),事業單位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中秋節9月10日(星期六)因適逢休息日,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擇日補假。勞雇雙方如參考今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協商排定於9月9日(星期五)補假,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
勞動部強調,111年中秋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54784/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