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技醫藥業審定規範出爐 研發新藥公司須符三要件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去年底修正公布,為規範生技醫藥公司之審定要件、應備文件等,經濟部公布《生技醫藥公司審定辦法》,新法重點包括生技醫藥公司所須審定要件,及若經查不符要件者,經濟部得在邀請代表、學者確認後,撤銷或廢止該審定函。
生技醫藥公司分成兩項業務,第一是研發製造新藥、新劑型製劑、再生醫療、精準醫療等業者;第二為受託開發製造生產新藥、新劑型製劑、高風險醫療器材、再生醫療等業者。
研發新藥公司要符合三項要件。第一,公司要符合從事生技醫藥研究、發展或臨床前試驗、依法規取得國內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進行生技醫藥人體臨床試驗或田間試驗,或取得國內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發給之生技醫藥上市或製造許可證明;但生技醫藥研究或發展工作全程於國外進行者不適用之。
第二,公司申請年度之上一年度或當年度之生技醫藥研發費用,占該公司同一年度總營業收入淨額5%以上,或占該公司同一年度實收資本額一成以上;第三,聘僱大學以上學歷之生技醫藥專職研發人員至少五人。
受託開發製造生產新藥的公司同樣要符合三項要件,包括從事生技醫藥之受託開發製造,並提出具備關鍵製程開發之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當年度專供開發製造製程之自有機器設備金額達1億元以上,且占同一年度實收資本額一成以上;聘僱大學以上學歷之生技醫藥專職研究發展人員至少五人及專職製造人員至少十人。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13585
二、家事移工調薪至2萬即起實施 契約未屆期就加薪雇主可獲補貼
勞動部拍板家事移工調薪至新台幣2萬元,新引進及期滿轉換雇主的移工即日起適用;契約未屆期移工,雇主若年底前主動加薪,可申請薪資補貼,估計超過6成雇主願意加薪3000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今天說,家事移工調薪討論多年,勞動部委託進行抽樣調查,有60%以上雇主可以接受調薪3000元,實際上也有50%雇主已經調薪到1.9萬至2.3萬之間。
國內基本工資連年調漲到2萬5250元,但家事移工月薪從民國104年調至1萬7000元後多年不動,使得產業移工跟家事移工的薪資差距達到歷年最大的8250元。勞動部今天宣布家事移工調薪案,印尼政府也同意同步解禁開放印尼移工來台。
考量調薪可能增加身障、中低收入雇主負擔,勞動部研擬配套,就業安定基金委員會今天通過家事移工調薪補貼措施,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從今天起月薪由1.7萬調高至2萬元。
至於仍在聘期內的在台家事移工,在契約內還是依原契約約定薪資辦理,但如果雇主同意年底前提前調薪,也可以變更勞動契約約定為新制薪資,並適用補貼規定。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08100213.aspx
三、違規徵求委託書表決權不予計算 金管會新制上路
為遏止委託書亂象,金管會祭出3大新規,日後若有價購委託書等違規情事,代理的表決權將不予計算,且1年內將不得再擔任徵求人或代辦徵求事務,新制本週內將上路。
第一,對重大違反委託書規則並經金管會處分者,包括價購委託書、利用他人名義取得、將徵求的委託書作為非屬徵求的委託書出席股東會及不符徵求人資格等4大類,1年內將不得再擔任徵求人或代為處理徵求事務,且所代理的表決權將不予計算。
第二,針對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金管會要求辦理徵求事務主管至少一人須有5年以上股務作業或辦理徵求事務實務經驗,並明定辦理徵求事務人員應參加股務相關教育訓練課程。
另為強化委託書徵求場所人員的職能與認知提升,金管會明定從業人員,應符合股務單位內控制度標準規範有關職能測驗相關規定。
第三,金管會明定受股東委託擔任徵求人或受徵求人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應在契約中訂明報酬並確實執行認識客戶作業,定期檢視契約內容合理性並每年重新簽訂契約。
針對第二和第三項新制規定,為使業者有時間調整符合新規,金管會給予業者緩衝期至111年12月31日。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208090372.aspx
四、高雄舊大樓火燒 46 死慘案一審宣判 放火+過失致死處無期
高雄城中城110年10月14日大火,造成四十六死四十一傷,高雄地院考量主嫌黃格格雖然放火有明顯過失,但因無殺人動機,不構成檢方認定殺人罪,改依公共危險放火等罪情節嚴重判黃無期徒刑。
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火災造成重大傷亡,高雄地檢署雖依殺人、公共危險罪起訴主嫌黃格格,但高雄地方法院改依公共危險放火罪、過失致死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承審法官宣布判決後當庭表示,合議庭主要依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鑑識報告等證據,認定起火點為黃格格長期使用空間的沙發椅墊上,且證據顯示她是最後一個離開的人,據此認為黃格格因懷疑男友和前女友舊情復燃,在吃醋喝悶酒後,想藉點火讓男友難堪,並將驅蚊用淨香灰燼倒在沙發椅墊點火,進而導致濃煙迅速上竄,釀成嚴重死傷。
法官指出,依檢方提出證據,尚無法證明被告有殺害城中城大樓住戶動機,且社區住戶距離起火點二十公尺以上,雖然放火有明顯過失,但仍不構成檢方起訴的殺人罪,據此改依刑法第一七三條公共危險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以及過失致死罪量刑,並以罪行較重的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
合議庭考量,放火罪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因黃格格為感情因素想要破壞當時男友使用家具,導致火勢延燒整棟大樓釀四十六人罹難,致被害家屬深感痛苦,屬放火罪最嚴重情形,據此依放火罪最重的無期徒刑量刑。全案可上訴。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E5%9F%8E%E4%B8%AD%E5%9F%8E46%E6%AD%BB-%E7%B8%B1%E7%81%AB%E5%A9%A6-%E5%AF%A9%E7%84%A1%E6%9C%9F-160027589.html
五、保障部分工時勞工退休金 雇主須按月按薪級提繳
勞動部表示,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及計薪方式,部分工時勞工退休金權益與一般全職勞工一致,雇主應每月按勞工退休金分級表提繳,且不得將雇主應提繳退休金的金額,內含於勞工工資中。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謝倩蒨表示,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具僱傭關係的勞工,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事業單位在辦理提繳部分工時勞工退休金時,應以其全月工資所得總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等級金額申報月提繳工資。
勞動部並鼓勵部分工時勞工也可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一來幫助勞工無痛式累積退休儲蓄,並可隨時停繳;其次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可從當年度個人所得總額扣除,節省應繳納的所得稅,可累積退休儲蓄。
及早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提繳時間越長,享有歷年收益越多,勞工年滿60歲,即可申請領回專戶內本金與收益,絕對領得到、不打折,並享有保證收益,保本又保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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