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袍下的世界(2023年5月二版,十年經典增訂版)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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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序
行動的國民法律之書

距離本書第一版出版已過十年,家姊玉山社出版公司總編輯魏淑貞女士囑付我再版與修訂。

審視這十年來,台灣歷經第二次政黨輪替,法治略有進步,但大體上仍沿襲數十年來學習美德日等先進國家立法與司法實務的傳統,尚未能建立自己特色的法制,反省與自信皆不足,所幸的是知道自己必須持續深耕,且必須具有海綿般的能力吸取各種新知,謙沖為懷。

在十六年前,國民政府播遷台灣六十年時,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為紀念台灣律師制度,出版專書《走過一甲子》,筆者撰寫乙篇小文章〈正義不易〉,敘述如何在台灣解嚴後嘗試在司法實務援用憲法基本人權規定、比較法與國際公法屢敗屢戰的過程。

在此前,台灣律師界很少人在法院講憲法或比較法。例如在法院主張《憲法》第十三條宗教自由,可能因為戒嚴時代的憲法教科書闡述不夠,且並無宗教自由的文化,致使法律系出身的法官與律師,不如歐美國家的法律人體會宗教自由的真諦,於是為說服法院,筆者在書狀中先談及近代宗教自由的重要文獻——十七世紀英國政治哲學家約翰・洛克的《論容忍的一封信》(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並列舉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條款,再是德國憲法、日本憲法及國際公約,又找出有關的美國與日本法院判例,然後才主張台灣的宗教自由應該與美日等國看齊。

運用「說故事」(narrative)與外國立法或判例的方式,在法院為當事人爭取權利,縱使在今日台灣司法實務也不多見,但一有機會筆者就會如此。因為我認為台灣解嚴不久,自己所處的環境是由威權時代走向民主憲政的過渡階段,或形塑台灣憲法文化與法治的發端期。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是解嚴後較落實民主憲政與基本人權保障,律師要在法院促進台灣司法實務的進步。

類似情形,在勞動法相關案例中,筆者也會提及工業革命後要求保障勞工的基本權利與平等,援用美日司法判例。希望我國司法實務能夠急起直追。

本書再版與修正就是沿著此種思路,增加一些篇幅。筆者大概增修全書四分之一強,未修正部分也經再三檢視而略加增減或保留。

除法令與實務修正外,各篇章增修部分如下:第一章〈律師的誕生與成長〉,增加「不斷進修的生涯」、「社團豐富人生」、「像律師一樣思考」;第二章〈當事人、律師與法院〉,增加「被法官與檢察官修理的時刻」;第三章〈實踐〉,增加「智慧財產案件與商業事件」、「憲法訴訟」,而「勞資爭議事件」也大幅修正;第四章〈餘波〉,增加「賺小錢的執業哲學」、「源源不斷的生命力」、「法治與維權的滴水工程」。

至於律師名人榜原本只有七篇(包括美、台、印度、南非等代表性人物),再版則增加四篇,計有美國提倡公益訴訟的布蘭迪斯律師(後為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台灣二二八事件罹難的林連宗律師(時為台灣省律師公會理事長)、日本人權律師布施辰治(為台灣二林蔗農事件與韓國獨立運動辯護)、印尼終身為法治與人權奮鬥的葉添興律師(其並創建印尼法律扶助基金會)。再版介紹的律師典範至少有十一位(本書中也述及南韓公益訴訟律師),含蓋的經典人物較完整,可供台灣法律界及社會賢達參考。

本書既然名為《律師袍下的世界》,顧名思義,就是一本法普而寓有法治教育的書籍,行動的國民法律之書,敬祈各界先進指教。

魏千峯 二○二三年二月一日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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