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人權,應是藍綠共識,2010年10月12日,中國時報A16版
  2015-05-21
國慶前夕,諾貝爾委員會和平獎頒予中國自由派學者劉曉波,不僅鼓勵中國推動民主改革的人士,也給予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對人權關懷向世界發聲機會。
  八九民運後,中國為回應國際社會的指責,開始研究人權,創造所謂中國模式的人權,也簽署了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社會經濟文化國際公約。然在共黨專政與集體主義下,劉曉波等人要求基本的人權保障、司法獨立之《零八憲章》,竟然因言論入罪,說明所謂中國式的人權多麼虛假。台灣在民主政治與人權保障方面被譽為亞洲領先的國家之一,馬總統對劉曉波獲獎所作的回應,儘管不是第一時間所為,但是以總統身分公開聲援劉曉波,並希望中國改善其人權,也算中規中矩。
  民進黨批評馬總統回應劉曉波得獎,未能及時掌握時間,且籌設府內人權諮詢委員會,後者國民黨曾在扁政府時期抵制類似的構想,頗有昨是今非之譏。本來在野黨對政府的政策與宣示見縫插針尚屬平常,可是人權民主既是民進黨一向引以為豪的政黨政策,對中國提出民主牌及人權牌又是台灣各黨共同的資產,民進黨再有怨氣,也應表現出雍容大度,玉成美事。
  台灣政治一直祇有競爭或反對,卻不能溝通或合作,此種相互對立的政治文化不利台灣社會的整合,也造成民眾的失望。藍綠政黨應留給對手一條路,自己的路也才能走地寬廣。
  站在公民社會的一員,筆者對於馬政府祇願在總統府內設立人權諮詢委會,而非依巴黎原則籌設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已表達過多次遺憾。因人權諮詢委員會祇能提供建議予行政機關,沒拘束力,行政機關對再寶貴的意見也可不問理由而不加接受,功能相當有限。
  而國家人權委員會係由公正、專業的學者專家組成,就各種人權侵害事件具有調查權,且能制定超越政黨利益的人權政策及推動人權教育,此在世界各國已逐漸被採用。台灣自認為人權大國,但藍綠政府皆不採國家人權委員會,難怪政府侵犯人權的現象仍層出不窮,馬政府在去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實施兩大權公約施行法,惟因沒有國家人權委員會之相對機制,國際人權落實成效不大,豈可任令良法美制再行拖延?
  再者,馬政府針對關心中國人權,宣示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定期發表台灣人權報告,也令人摸不清理路。中國人民並沒有台灣白色恐怖或藍綠對立記憶,發表台灣的人權報告就中國人權實質關心恐非常有限。倒不如仿效美國或歐盟在兩岸交流增列「人權條件」(human rights condition)或監督機制,要求台商在中國投資經商時不應侵害中國人民的勞動條件或環境保護;相對地,中資來台也要遵守台灣法律,尊重台灣勞工權益及住民環境,較為實在。
  總之,中國就其大國崛起著重在民族主義與經濟發展,卻忽視言論自由等公民政治權利,所謂中國式人權經不起事實考驗,由溫和的自由派學者劉曉波因言賈禍,可知其祇是虛相。台灣的民主與人權較為進步,可是藍綠政府也因太多的政黨與現實利害的考慮,相互抵制,亦未能跟隨世界潮流建立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可謂「實中有虛」。在國慶日中,吾人慶幸能為中國的人權鬥士發聲,可是想想自己的制度與努力仍有一些不足,我們不應該驕傲,而是應更謙虛與更持續地追求另個較為理想的人權機制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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