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年春節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勞動部表示,農曆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春節期間之9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2月8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
雇主屆時如有需要勞工於春節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為新臺幣(下同)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為例,其各日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5日、1月27日及2月1日
二、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8日、1月29日、1月30日及1月31日
三、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6日及2月2日
勞動部另表示,如非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該等假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之性質;至擇日補假之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7801/post
二、春節打工要加保,勞就災保不能少
農曆新年將至,為因應節慶需求,許多商家會透過打工平台或人力銀行招募短期、臨時工作人員,產生出許多兼職、打工機會。勞動部提醒,打工型態日漸彈性,但勞工的權益不容忽視,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的勞工,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下稱勞保、就保及災保),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舉例而言,許多商家因應春節採買人潮,會增聘許多臨時工,如果僱用臨時工只工作一天短短數小時,是否必須為勞工投保呢?勞動部說明,勞工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的單位,且有從事勞務獲致工資,不論工作時間長短,雇主都必須依規定為勞工投保。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事業單位只要僱用1名勞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即為就保及災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災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勞工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雇主依規定為勞工申報加保,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即時獲得相關保險給付之保障,若為職業災害保險事故,亦可分攤雇主勞動基準法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有效降低勞資爭議。
勞動部補充,許多商家在春節前會延長營業時間至深夜,勞工如於夜間到職,投保單位於勞工到職當日除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申報加保外,亦可以寄(送)加保表方式申報加保,倘投保單位未及於勞保局或郵局營業時間內寄(送)加保表,則可於表上備註說明,並檢附夜間到職之出勤紀錄,於次一上班日寄(送)加保表,申報勞工自到職當日加保。
勞動部呼籲,雇主切勿因勞工為工讀生、兼職或臨時人員,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保、就保及災保。雇主如未依規定申報其所屬勞工加保,將有相關罰則之適用,另經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裁罰者,將公布投保單位之違法事項,又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亦應由投保單位負責賠償。
最後提醒勞工朋友,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洽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個人投保資料,隨時掌握投保資訊,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7804/post
三、找個工作好過年!中彰投分署農曆年前推出7場徵才活動助民眾尋得就業先機
事業單位即將申報員工11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勞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申報時應將勞工於該年度內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於申報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以免勞工多繳稅款。
勞保局表示,為了鼓勵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因此,事業單位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對於有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勞工,應將其年度內自願提繳金額,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扣除該自願提繳金額。
勞保局舉例說明,如113年度勞工每月工資總額為4萬5,000元(勞退月提繳工資歸級為4萬5,8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全年薪資所得為63萬元(4萬5,000元×14個月),另當年度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113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3萬2,976元(4萬5,800元×6%×12個月),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59萬7,024元(63萬元-3萬2,976元)。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如在113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務必要記得在明年度報稅時,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個人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如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請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DocDetail.aspx?uk=2093&docid=41397
四、新年送禮好選擇 庇護商品好心意
為協助求職民眾找個工作好過年,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將自1月14日起至17日止在彰化地區連續推出7場徵才活動,集結24家企業,提供上千個工作機會,涵蓋科技業、食品業、製造業和服務業等多元產業。首場「職場薪勢力」徵才活動將於1月14日在田中火車站登場,由員林就業中心集結12家南彰化在地知名或隱形冠軍企業聯合徵才,其中矽品精密中科二林廠因「綠電回購轉供案」新案啟動,急徵產品、製程整合、專案整合等工程師和技術助理,開出近300職缺,工程師薪資上看7萬元。參加民眾還有開運小紅包,寓意祝福求職一路開紅盤,歡喜過新年。
中彰投分署表示,為滿足彰化地區民眾在農曆年前求(轉)職的需求,除了首場在南彰化舉辦外,北彰化部分則由彰化就業中心和轄下秀水、花壇、芬園、線西、福興等5個就業服務臺接力進行徵才活動,方便民眾在地面試及就業。因春節前夕適逢服務業求才旺季,本次全家、統一、來來ok和全聯等零售業龍頭提供兼職、正職門市或包裝人員等職缺,隨著114年時薪基本工資調漲,若想兼職賺取額外收入的民眾也可把握機會。
想從事服務業以外工作的民眾也有多元選擇,本次參與徵才還包含矽品精密、合正機械、聚泰企業、六暉控股、正新橡膠、久統塑膠、台玻、寶源複合材料、泰山企業、英發企業、晉椿工業、伊瑪克國際,以及產業隱形冠軍全懋精機、金尚品;還有返台擴增產線的伊諾華等等,參與人才招募的產業及職缺相當多元,馥御花園酒店也釋出櫃檯員(長)、餐服員和房務員等職缺,民眾可依專長及興趣報名面試。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31&s=17389
五、勞動部啟動春安加強檢查計畫 確保職業安全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為預防高危險行業於年度歲修或因趕工作業,致疏忽作業安全而產生危險,勞動部自昨(7)日起,啟動為期37天的「114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強力督促業者落實歲末期間的各項職業安全衛生防災作為,並採取預防過勞、夜間工作、職場暴力等相關措施。
勞動部指出,「114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是為預防高危險行業於年度歲修或因趕工作業,致疏忽作業安全而產生危險,或因個別產業旺季增加勞工工時,提高過勞風險。同時,部長洪申翰於昨日訪視中華民國營造業總工會,並與各會員工會理事長交流座談,聽取營造業工作者對勞動權益及職業安全的相關建議。
勞動部提醒雇主及其各級主管,應加強歲修及作業進度的安全管理,於春安期間,全國各地勞動檢查機構將實施勞動檢查至少4000家次以上;就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設施與工資、工時及休假等,列為檢查重點項目,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災害預防機制及確保勞工權益,同時辦理宣導至少30場次,提升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能力。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者,將予以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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