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時代不能不面對,2008年4月2日A19版,中國時報
  2015-05-21
此次總統大選,我國發生二次政黨輪替,台灣的民主政治在和平狀態中益為鞏固,有些學者喻為公民時代的來臨。然而,儘管台灣的民主進程在華人國家與地區中首屈一指,仍有許多重大的問題接踵而至,我國的政治人物與公民仍然輕忽不得。
  首先,在選舉前未偵審的若干司法案件在520後將繼續進行。就馬英九言,三中案及國發院案依憲法第52條規定,因總統具有刑事豁免權,將停止偵查,但其告發侯寬仁等檢察官乙案將在檢察機關調查,若馬氏不自我節制,將重演陳水扁總統以國家元首的身分壓迫司法機關的歷史。而陳水扁總統及其他民進黨政治領袖涉及的司法案件,司法機關可能將加以偵審,陳總統等是否與一般人相同以刑事被告立場努力辯護,或訴諸司法迫害的群眾運動,也考驗陳總統等是否尊重法治。上述案件對司法機關無疑形成極大的負擔,政治人物操作不當,即對司法體系造成慘重的衝擊,然而,法律專業團在選前即對上述案件採取?避的態度,選後法律專業團體應明確堅持「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並監督司法機關以週延的法律推理偵審,方不辜負國人對公民社會的期待。
  其次,對於選前藍綠陣營頗為爭議的中正紀念堂改名、高中歷史教科書及國營事業正名等案,新政府如何處理,亦頗受矚目。筆者必須指出,儘管民進黨府處理上述改名過程,有些粗糙,程序上亦有不合常理之處,但若本土化不是民進黨一黨的專利,新政府也自許為本土政權,上述改名也有幾分道理,除非新政府要違反潮流,全面中國化外,不宜作太多的更改,較佳的方式是聽取各方的意見後,再作是否再更名或更名幅度多少的處理,否則,二次政黨輪替的政局將再重演選前藍綠對抗的狀態,並非國家之福。
  三者,新政府有意與中國展開談判,但朝野與公民社會並未建立成熟而週延的中國政策之共識與立場。台灣的核心價值在於自由、民主與人權,與中國來往,亦應以此理念進行,方能內外平衡。過去,人權團體呼籲藍綠陣營關心中國的民主與人權,一度獲得部分藍綠政治人物回應。但自從前年連戰訪問中國,與胡錦濤簽訂連胡公報後,藍營政治人物即視關心中國的民主與人權為畏途,衹剩下綠營人士參與。此次總統大選,馬謝兩位皆以人權立場聲援西藏抗暴事件,重現台灣的核心價值。然而大多藍營人士仍一味喧染中國的經濟強大與兩岸三通的好處,忽視中共政權反民主與迫害人權的事實。馬英九接任總統後,政府部門、國民黨與其智庫如何推動週延的中國政策,包括加強對中國民主與人權的關注,恐怕是一個嚴肅的課題。至於新政府以「九二共識」為媒介,與中國展開談判,如何聽取各方意見,在異中求同,形成共識,新政府不能不重視此必要的程序。
  民主政治並非一步登天,更不是馬英九當選總統後,就解決各種疑難。它可能徘徊在不斷的進步或退步中。台灣進行第四次總統直選,在和平中落幕,可謂有相當的進展。但台灣社會的法治、民主多元、自由與人權等,仍須逐漸克服障礙,反覆地檢討與反省。在吾人欣喜台灣中道力量崛起與公民意識抬頭時,卻面對行政與立法集中在國民黨一黨絕對多數的手中,筆者不得不發出警訊,略盡公民的言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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