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看台灣,2008年3月6日A26版,蘋果日報
  2015-05-21
隨著總統大選投票日接近,越來越多的觀察團來到台灣,筆者的大學同學某馬來西亞華裔也頻頻以遠洋電話詢問此次總統選舉的情形。
  我曾經好奇地問他,既然自認為是馬來西亞華人,為何如此關心台灣?他衹簡單而重複地回答:「台灣的民主發展是全世界華人關注的重心」。我倆的對話陷入複雜的情愫中。 ....他說自己是馬華,非中國人,因為他的袓先一百多年前從中國福建地區前往英屬馬來西亞充當苦力,逐漸建立事業基礎,在不願回到窮苦的中國下,衹能在當地落地生根。1957年馬來西亞獨立,一度準備將數百萬華人遣返中國,以馬來人為主流的馬國政府與馬華社群幾經協商後,雙方妥協,政府承認華人的公民地位,但在憲法第153條規定馬來人的特權地位。依此法源,在服公職、從軍、教育、商業與語言等制度方面,馬來人享有優越地位。1965年,李光耀領導的新加坡被迫退出聯邦而獨立後,馬來人的人口佔馬國的百分之五十,改變原先馬華在人口所占的優勢比例,卻在法制上一直採取保障多數弱勢的馬來人的矯正歧視措施(affirmative action),予華人、印度人等少數種族不利的地位。此與美國法制保障少數弱勢的黑人,迥然不同。
  從他的口中得知,馬華社群長期爭取公平保有自己文化與教育的權利,但馬國政府採取以馬來人為中心的同化政策,使馬華的處境改善不多,此與台灣今日尊重多元文化,保障福佬、客家、外省與原住民語言與文化權利不同。台灣的讀者可能很難想像,馬華社群為爭取華文教育所遭遇的困難。1961年教總主席林連玉為維護母語教育,反對官方的拉曼達立報告書中建議華文中學改制之事,其公民權遭褫奪,教師註冊證被吊銷。且為改變在大學中馬來人學生人數過少之情形,馬國政府自1971年起採用入學的配額制度,以提高馬來人大學生的比例,此種入學制度並非依學生個人成績決定錄取,致使許多原本可入學而學業優秀的華裔與印裔不得不出國唸大學。馬華社群為解決子弟唸大學問題,自1970年代即推動華文私立大學的籌設,但馬國政府不允准,經司法訴訟後,1987年最高法院認為以華語在大學授課係違憲為理由,駁回此項請求。
  我的馬華同學最愛批評台灣近年來因政治惡鬥,經濟停滯不前,反而馬國在馬哈迪及巴達威兩位總理持續努力下,不僅自力克服97年的金融危機,也締造馬來西亞高峰的經濟發展,尤其吉隆坡的雙子星大廈有如台北士林夜市擠滿排隊的消費人潮,令其非常自豪。然而他也承認台灣的言論與新聞自由在亞洲國家中數一數二,司法在第一夫人吳淑珍女士被起訴後也頗受國際肯定,馬來西亞的言論與新聞則不夠自由,司法也嚴重不受信任,再者,自殖民地時期留下來的國內安全法(Internal Security Act)迄今仍然有效,衹要政府認為你有共黨的嫌疑,勿須經過審判程序,警察機關即可將你逮捕拘禁60日,而內政部長可裁量釋放或再拘禁2年,嚴重侵犯人民的人身自由與公平審判的權利。
  經過再三爭辯,終於發現我的馬華同學如此關懷台灣民主發展,係因為他一直將台灣的民主當成全世界華人的標竿。較吊詭者,他在台灣唸五年大學,卻一直無法理解台灣人為何會自認為命運悲苦,走不出內部的鬥爭。其實,我在台灣土生土長,今年五十歲了,也無法理解台灣的悲情與內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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