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工族必看:勞退權益報你知。
正值暑假期間,打工人數增多,勞動部提醒,打工族包括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工作、或已有全職工作,但利用閒暇之餘兼職工作者,與一般勞工都享有相同的勞動權益保障,不會因為工作時間長短而有所差別,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提繳金額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自打工族薪水扣減退休金。
勞動部說明,打工族的工作型態、工作時間雖有其特殊性,但依然享有退休金保障,雇主應以打工族全月工資所得總和,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月提繳工資。例如:固定每週工作1天,全月工作4天,每次5小時,時薪200元,日薪1,000元,全月工資為4,000元,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之標準,應申報全月月提繳工資為4,500元。
勞動部表示,除了強制雇主幫勞工提繳,勞工自身也可在每月工資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該提繳金額每年也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提繳之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低於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勞工愈早參加、提繳的時間越長,歷年累積之收益越多,勞工年滿60歲,即可申請領回專戶內本金與收益。
勞動部強調,打工族隨時可透過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me/#/home)以「自然人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查詢自身退休金的狀況。另外,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未申報提繳退休金,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打工族如果發現雇主未提繳退休金,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訴檢舉,以保障權益。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0504/post
二、自願提繳好處多,退休幸福多更多
勞工退休金是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的一環,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除雇主每月為勞工提繳不低於工資6%的退休金外,勞工自身也可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依勞保局最新統計顯示,113年5月底自願提繳人數為112萬6,087人,占整體提繳人數14.87%,為歷年新高,顯見已有越來越多勞工朋友重視老年退休生活保障。
勞保局表示,勞工可儘早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提繳時間越長,可領取的退休金也越多,建議學生打工族或初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及早參加。另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也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勞工朋友可選擇以口頭或書面向雇主表達自願提繳的意願,由雇主向勞保局申報,並由雇主每月向勞工收取自願提繳金額繳納至勞保局。勞工自願提繳率1年內最多可調整2次,且可隨時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停止提繳。
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除可提前建立儲蓄習慣,增加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金額,自願提繳金額每年還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時享有不低於依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所計算的保證收益保障。此外,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享有賦稅優惠。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1525/post
三、租屋族免費租屋法律諮詢 8月1日上路 內政部:守護租屋族合法租屋權益
為協助廣大租屋族解決租屋糾紛,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已委託法扶基金會,將自8月1日起開辦免費提供租屋族租屋糾紛法律諮詢服務,租屋族如果遇到對不合理要求提前解約、苛扣押金等租屋法律問題時,都可以市話直撥法扶基金會「住宅租賃糾紛諮詢專線」412-8518(手機加02,撥通後轉2再轉6),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30、下午1:30-5:00,將由專業律師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或意見,全力協助租屋族能勇於維護自身合法租屋權益。
劉世芳說明,在租屋市場中有時聽到部分房東以提前解約等不當方式,要求房客強制搬遷,或是在租約到期後有苛扣押金等情形;對於青年學生等租屋者,常遇到不知該如何在法律上主張自身的權益,以致被迫接受不合理的要求。內政部在今年先開辦免費「租屋法律諮詢」,並規劃在明年下半年提供弱勢租屋族的訴訟法律文件撰擬、法律調解、陪同出庭等扶助服務,讓租屋族獲得政府的支持與法律的保護。
劉世芳強調,加強弱勢租屋族權益的保障,是內政部住宅政策的重要一環。政府提供多元管道協助解決租屋紛爭,像是長期與崔媽媽基金會合作提供租屋諮詢服務外,也有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申訴及鄉鎮市公所調解等方式,並在去(112)年完成租賃條例修法,讓租屋族的租約都能全面適用消保法的保護,租得更安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4&s=318477
四、能管法修正預告 冷氣冰箱能效標示不實最高可罰50萬
節能是邁向淨零關鍵,經濟部能源署預告「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增訂公布違反本法廠商名規定,並提高罰鍰達5倍,業者若販售能效標示不實的冷氣、冰箱等,不僅會被公布名稱,恐面臨最高新台幣50萬元罰鍰。
因應全球淨零減碳趨勢,台灣已於111年提出2050淨零轉型路徑及12項關鍵戰略,COP28期間,全球超過120個國家共同倡議「全球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宣誓」,主張至2030年能源效率年均改善率從2%提升至4%,顯見節約能源已成為達成淨零的關鍵作法之一。
首先,增訂能源供應事業應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能源署官員說明,主要是揭露統計後資料,而非揭露營業秘密,例如地方政府要推動節能,需先掌握鄉鎮行業別用電情形,以便進行政策規劃,另NGO等團體也有相關資料需求。
另外,此次修法將地方政府納入可執行本法有關能源用戶查核事項,並增訂主管機關得公布違反本法的廠商、業者名稱規定,以及新增違法態樣、提高部分罰則的裁罰金額。
以市售冷氣、冰箱等家電設備為例,官員表示,產品製造、上市都要符合能效標準,但要嚇阻違法行為,例如二級冷氣卻標示一級,會有誤導消費者嫌疑,因而修法從過去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拉高5倍至最高50萬元,屆期仍不改善者,按次處罰。
不過,能管法規範不是以處罰為目的,限期改善未果才會開罰並公布廠商名。
新聞原始網址: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8131894
五、勞動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強化高氣溫、機械設備及屋頂作業防災作為
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之守護工安政策,勞動部於本(113)年8月1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針對高風險作業加強勞工安全與健康防護作為,包括強化戶外高氣溫危害保護及屋頂作業防墜設施、營建機械增設防撞設施與金屬加熱熔融設備增設監測及警報裝置,將積極透過檢查、宣導及輔導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使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受到更實質的保障。
職安署表示,本次修正內容主要是鑑於近年氣候變遷造成高氣溫危害風險增加,及機械設備或屋頂作業安全防護不足,導致工作者遭遇職業災害,因此強化相關防災的設備及措施,重點如下:
為要求雇主因應極端氣候,應設置防止熱危害之必要設備,增訂戶外作業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應設置具備遮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例如架設遮陽網及細水霧等),並應提供陰涼的休息場所(如冷氣、風扇等可增加散熱或降溫效果之相關設備),同時應該提供充足飲用水。
為避免車輛系營建機械,因誤操作遭運行中營建機械撞擊等災害,要求應設置制動裝置及維持正常運作,另為避免人員闖入作業區域,導致被撞等災害,要求應裝設倒車或旋轉之警報裝置,或設置可偵測人員進入作業區域範圍內之警示設備。
為防止勞工從事金屬之加熱熔融、熔鑄作業時,因設備異常導致水蒸氣爆炸之灼傷、燙傷,對於該等設備的冷卻系統應設置監測及警報裝置,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
為保護勞工於工廠鋼構屋頂作業安全及避免墜落,增訂於其邊緣與周圍及易踏穿材料屋頂,應裝設女兒牆或適當強度欄杆,及適當通道及堅固格柵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職安署強調,針對近年來全球暖化趨勢,夏季高溫日益炎熱,本次增訂達最高熱危害風險等級時應設置必要防災設備,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主要是提醒雇主要共同對抗日益嚴峻的高氣溫危害,而勞動檢查機構近期也將展開相關宣導輔導措施,事業單位務必留意氣象資訊,預先做好必要遮陽、休息設施及採取相關危害預防措施,並加強勞工的熱適應能力及熱疾病預防知能,減少勞工熱危害暴露,確保永續健康的勞動力。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1679/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