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3年7月1日起 化粧品不分類 迎接管理新時代
113年7月起我國化粧品管理不再分類,繼以全面推動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另配合衛生福利部公告時程,將分3階段實行產品資訊檔案及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下稱化粧品GMP)等新制,迎接管理新時代。
食藥署說明,過去化粧品管理除了一般化粧品,還分有特定用途化粧品如防曬劑、染髮劑等類別,消費者不易辨識或誤解化粧品具有特定功效,而我國順應先進國家化粧品管理趨勢,於113年7月起化粧品不分類,特定用途化粧品一詞將不存在,化粧品管理單一化;推行全面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讓產品資訊透明化,除讓主管機關掌握相關產品於國內市場流通情形,消費者也可透過食藥署建置的「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民眾查詢」查詢產品資訊;同時產品資訊檔案制度上路,為強化產品品質管理,業者須整備各項資料及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評估其產品安全;而實施化粧品GMP,可確保業者持續、穩定地維持化粧品產品品質,食藥署將透過赴廠實地檢查確保化粧品GMP符合性。
食藥署提醒,化粧品製造及輸入業者應善盡原料及產品之管理責任,嚴格把關品質,並依照衛生福利部公告期程,盡速符合各項管理規範。食藥署透過此次管理新制之推行,從源頭生產、製造、流通全面把關,為國人打造安全使用化粧品環境。另,為提升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臉書粉絲團,提供更多相關資訊。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hw.gov.tw/cp-6650-79160-1.html
二、113年7月起 加嚴管制食品中重金屬之新制上路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為強化食品中重金屬限量之管制,下修特定嬰幼兒食品及禽畜內臟之重金屬限量,並增訂堅果、油籽類之重金屬限量。自113年7月1日起,市面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規定限量,非以產品之製造日期認定。
衛福部參酌國際管理及風險評估資訊,已於113年3月28日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針對特定嬰幼兒食品加嚴重金屬鉛之限量及增訂鎘之限量;對於禽畜內臟類產品,酌調加嚴其鉛之限量。另外,由於堅果、油籽類為近年國人喜食之嗜好性食品,為加強管理,增訂該類別之重金屬鎘之限量。
食品業者亦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如有查獲食品業者或產品違反前述相關規定,產品應依違反該法第52條規定,應予沒入銷毀;業者則依該法第48條規定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3-300萬元以下罰鍰。詳細內容可至本署網站首頁/公告資訊/本署公告項下查詢。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hw.gov.tw/cp-6650-79161-1.html
三、實支實付險新制7月上路 理賠不能超過總醫療費
實支實付險新制7月上路,民眾新投保的實支險理賠將不能超過總醫療費用。金管會正檢視產壽險公會所提的三大配套措施,一、續保件也可續用副本理賠,二、住院醫療、傷害醫療均分別適用正本限額,跨不同險種都可理賠,三、海外突發疾病等未要求正本者,仍可用副本理賠。
團險、旅平險、學保等本就有另外規範,不納入這次新制範圍內,其次,住院醫療、傷害醫療是分開適用,因此可以做跨險種理賠。
如某甲買了住院醫療、傷害醫療的實支險,各投保10萬元,發生意外跌倒,住院腳開刀,實際醫療費5萬,某甲就可拿一張正本醫療收據,理賠這兩大險種共10萬元(每張理賠額仍以實際醫療費5萬元為限)。
可用副本理賠者還包括續保件,可依照原條款做理賠。金管會也正檢視產壽險公會所提的配套措施,盡快會發布。
為讓實支實付醫療險回歸「損害填補」,有實際支出才理賠,金管會修改「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7月1日起要求實支住院醫療險、及實支意外醫療險,這兩大實支險,未來僅限民眾醫療收據的「正本」理賠。
產壽險公會認為商品設計及內部規範調整作業時間不足,預計10月1日起才有新商品推出。過渡期間仍需要依照損害填補原則做處理,簡單說,7月1日起的新實支險,一律理賠不能超過總醫療費用。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8059590
四、北北桃YouBike記點7/1上路 騎在騎樓、未讓行人都違規達7點停權1年
為打造行人友善交通環境,台北、新北及桃園7月1日起實施YouBike違規記點制度,在騎樓騎乘、在人行道未禮讓行人、闖紅燈都會被記1點,1年內累積3點就會被停權14天。
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朱宸佐表示,根據交通警察大隊及交通局統計,近3年來自行車於人行道上陳情案件及事故死傷人數皆逐年增加,同時觀察到自行車與行人的衝突越來越多,因此攜手微笑單車公司推出記點制度。
未來北北桃YouBike騎士若有在騎樓騎乘、闖紅燈、車道逆向行駛、在人行道未禮讓行人、行駛過程中手持使用行動電話、附載人員等行為,就會被記1點,一年內累積3點將被停權14天、累積7點停權1年。
酒後騎乘或吸食毒品者更會被停權2年,而停權期間會員帳號內所有登記卡片,在全國縣市都無法租借使用YouBike。
除了加派交通助理人員在熱點巡查,民眾也可以拍下有車號、違規事實的照片或影片,透過1999陳情系統檢舉,交通局受理後確認屬實,就會將資料交給微笑單車公司記點,並以簡訊通知違規人。
腳踏車經過騎樓請下車牽行,勿按鈴催促行人,且應行駛於車道、劃有自行車道標線或設人車共道標誌的人行道,否則都屬違規。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6270105.aspx
五、僱用安定措施延長辦理 5行業減班休息勞工可領薪資補貼
勞動部公告自113年7月1日起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適用對象為「橡膠製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5行業的受僱勞工,如在公告辦理期間(113年12月31日前)與事業單位協議實施減班休息,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申領薪資補貼,以降低薪資減損對勞工生計的衝擊,穩定勞雇關係。
勞動部表示,為了穩定勞工就業,於去(112)年12月27日公告「橡膠製品製造業」等7行業啟動僱用安定措施,辦理期間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截至113年6月15日止,已補助252家事業單位共計5,222名勞工薪資補貼,核發2,551萬元。經觀察近期行業別受景氣影響情形及當前減班休息狀況,評估仍有部分產業受景氣影響尚未完全恢復正常營運,就「橡膠製品製造業」等5行業公告延續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113年12月31日。
符合公告業別的受僱勞工(包括全時勞工,或有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的部分時間工作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且在公告辦理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可於減班休息日每滿30日之次日起90日內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申辦系統或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提出申請,補貼請領月數合併第1次公告辦理期間最長為12個月。
勞動部說明,薪資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至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50%發給(無條件進位至百位數),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以下同)9,200元。例如某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前1個月至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實際協議薪資為3萬元,可依規定每月申請薪資補貼7,900元[=(45,800元-30,000元)×50%]。
至於未符合本次公告適用行業之勞雇雙方如有協商實施減班休息情形,可運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在職勞工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自辦或委辦的職業訓練課程,並可在勞保投保薪資差額範圍內,依實際參訓時數請領訓練津貼,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發給,每月最高100小時,以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對於企業則可補助辦訓費用最高190萬元。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自己所受僱的事業單位是否屬於本次公告實施僱用安定措施的5個行業別,以及僱用安定措施申請方式及文件等資訊,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https://gov.tw/3ih)查詢相關資訊,也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或電洽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瞭解更多資訊。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014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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