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OP心靈成長課程涉詐欺千萬 負責人夫婦和講師7人今遭起訴。
POP WORKSHOP心靈成長團體負責人夫婦呂秀金及黃振輝等人,涉嫌於2003年至2024年間,無心理師執照並開設心靈成長及企業管理課程,不法獲利2584萬萬餘元。台北地檢署偵辦,依涉犯心理師法、刑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負責人夫婦及講師共7人。
檢方指出,呂秀金及黃振輝不具有任何心理學相關學歷及執照,向學員佯稱兩人及長子黃懷之具有心理諮商專業背景,開設多種心靈成長及企業管理課程,包括:管理學院、宇宙財富秘密、行銷工作坊(超覺)、靈魂學院(靈魂與鑽石)、安可心腦合一等。
檢方指出,課程內容方面,呂秀金等人涉嫌對報名學院進行心理測驗、個人內在情感、性侵害、婚姻、死亡、創傷及家庭等議題,從事分析、輔導及建議,透過角色扮演,執行心理劇演出。
檢方統計,有24人誤認呂秀金等人具心理諮商專業背景,每人繳交課程費用從12萬至500多萬不等,共計2584萬8980元。
為了避免滅證,北檢去年指揮大安分局執行搜索8處,約談負責人夫妻及職員7人,諭知負責人呂秀金50萬交保、負責人黃振輝50萬交保,另5名職員15至40萬不等交保。
檢方認定,呂秀金、黃振輝、黃懷之、劉純、黃懷正及郭瑞想等6人,涉犯心理師法第42條未取得心理師資格擅自執行心理師業務罪嫌;此外,呂秀金等6人及賴玉嬌也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嫌,今依法提起公訴。本案扣案犯罪所得,依法宣告沒收,如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依法追徵其價額。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035927
二、台鐵要求員工春節停休、懲處休假員工 更一審認定不當勞動
台鐵產業工會向勞動部申請裁決台鐵命員工春節停休、休假懲處應為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駁回。更一審今天(113年6月20日)認定,確為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應依法院見解作適當救濟命令,可上訴。
全案緣於,台鐵產業工會民國106年春節期間發起依法休假活動,多人遭記過處分。工會當時申請勞動部裁決就台鐵106年1月10日發布電報布達「春節疏運期間(106年1月25日至2月2日)員工停止休假、事假、並依排定班表出勤」,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106年7月間裁決決定駁回申請。工會及337名員工不服,主張撤銷原裁決決定,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一審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召開詢問會議時,其中有3名委員並未出席,卻參與裁決決定,且委員共15人,合法出席應為10人以上,當天僅8人出席(未達2/3門檻),裁決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已屬違法。
北高行認為,原告請求撤銷原裁決決定,為有理由,判決勝訴。案經上訴,二審的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案件由北高行更一審審理。
北高行更一審合議庭今天宣判,將勞動部原裁決決定撤銷,勞動部應依法院此件法律見解作成適當救濟命令,可上訴。
更一審指出,員工廖宜軍等336人於除夕與農曆春節依法本無出勤義務,當時的台灣鐵路管理局(現改制為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排定班表時也未徵得336人的個人同意在這些日期出勤工作,台鐵局認定336人未請假即屬曠職,屬違法,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合議庭表示,勞動部的裁決委員會是否應命台鐵局撤銷曠職紀錄,或是命台鐵局不得以曠職紀錄為理由,對多人考績、記過、扣薪等不利的待遇論處,此部分應由裁決委員會依循法院法律見解,依其職權作成合法適當的救濟命令。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6200355.aspx
三、勞動部拓展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網絡並進行職業病鑑定制度變革 大幅提升服務職災勞工成效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施行後,勞動部已布建17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與87家網絡醫院,就近提供勞工職業傷病診治及復工協助等服務。經統計111年至112年底,由專責醫院所開立的職業病診斷書,通過勞工保險局職業病核定之比率高達93.1%;而專責醫院所開立的職業病診斷已占該局職業病給付比率約72%。另職業病鑑定制度經優化後,鑑定時程已縮減達200日以上,整體鑑定效率大幅提升40%以上。
勞動部表示,勞工如懷疑自身疾病是否為職業病時,得檢具疾病診斷書、既往之作業經歷、職業暴露史等資料,至各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或網絡醫院尋求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之診斷與協助。個案所患疾病若經醫師診斷為職業病,再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病相關保險給付,已有相當高的比率可通過該局審查。
另外,勞保局於審核給付案認有必要或遇有職業病給付爭議時,則可向勞動部申請職業病鑑定,透過鑑定會取得專業意見。配合災保法施行,勞動部已進行職業病鑑定制度的優化,包括明定受理條件、改為中央鑑定一級制、按疾病類型分組鑑定、簡化書面審查與開會程序,鑒於個案的職業暴露調查與評估至為重要,同時也強化鑑定前置調查作業,依案件屬性由轄區勞動檢查機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協力,與傷病診治專責醫院之職醫、個管師及工業衛生專家等,組成調查團隊至個案工作場所蒐集相關事證,作成客觀的證據調查報告書,再提供鑑定會委員參考。經統計,災保法實施後,新增辦結之案件天數已縮減為約200日,鑑定效率已大幅提升。
勞動部呼籲,勞工如有職業病診治需求,宜善加利用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或網絡醫院之資源(相關資訊可至職安署網站https://www.osha.gov.tw/職災保護/職業傷病診治、通報及職業病鑑定/職業傷病診治(含專責醫院名單)查詢),以獲得專業協助。勞動部將持續精進相關作為,拓展職業傷病診治服務網絡,為職災勞工提供完善的服務體系。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19/171193/post
四、今(113)年勞保基金撥補已全數到位,基金水位穩定上升
勞動部表示,今(113)年政府編列1,200億元撥補勞工保險基金,加計疫後特別預算100億元,共計撥補1,300億元。相關撥補款項分次並於今年6月3日全數撥入。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政府自109年起持續撥補勞工保險基金,在搭配多元投資運用下,勞工保險基金餘額呈穩定成長趨勢,111年底為7,534億元,112年底為8,729億元,113年截至4月底收益數660億元(收益率7.71%),基金餘額為9,810億元,再加上近期政府撥補款項全數到位,基金水位上升將達破兆規模,未來政府仍將持續辦理撥補,確保制度穩健運作。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0051/post
五、財部:他益信託房地符合5要件 適用優惠自住稅率
財政部核釋,他益信託房地若符合5大條件,包含受益人為委託人配偶或已成年子女,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等,受益人視同房地所有權人,該信託房地可適用較優惠的自住稅率,課徵地價稅、房屋稅。
現行除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房地,遺囑信託房地也能申請按自住用稅率,課徵地價稅、房屋稅;財政部賦稅署發布解釋令,這次放寬他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房地,符合下列也可適用:
一、受益人為委託人的配偶或已成年子女,且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或受益人為委託人的未成年子女。
二、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不得處分、出售或移轉於第三人。
三、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的權利。
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該信託房地,並辦竣戶籍登記。
五、信託房地應符合土地稅法、房屋稅條例相關規定,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另外,受益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1處為限,受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住使用的房屋,全國合計3戶以內。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406140339.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