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台灣維新,2008年2月19日A19版 ,聯合報
  2015-05-21
謝長廷為競選總統,對馬英九持有綠卡與股票大肆批評,也提出自己包括台灣維新的政見,前者受到新聞媒體熱烈報導,後者則甚少見報。其實,比較謝馬兩位總統候選人優劣,除能力與品格外,政見高下也是重要的一環。筆者寧願檢視謝馬的政見。
   所謂台灣維新的政見,係參酌日本明治維新的經驗轉化而成。謝氏認為,台灣現在的環境與當年日本的明治維新很像,內憂外患不斷,當時日本靠一群人,尤其是政府部門重要的一群人開啟維新,走了出去。目前在野黨顯現不出改革的銳氣,衹有從他的經驗與政績,帶來革新的朝氣。惟謝長廷遺漏了一段歷史,與台灣不同者,日本明治維新顯現的大格局是當時日本青年具有目標取向,而非地位取向,換言之,儘管有些日本青年爭取擔任政府公職施展抱負,如大久保利通等維新三傑,但更多的人材投入民間社會,例如以教育為職志的福澤諭吉,啟蒙了日本的近代文明; 又如日本資本主義之父澀澤榮一的興辦五百多家企業,並撰寫「論語與算盤」乙書,建立日本殷實的經濟基礎和富裕的生活環境。台灣一向過於寵愛政治人物,而未以相同比例重視其他領域的人材,若台灣維新要展現世界性的格局,台灣社會應鼓勵青年除從政外,也能以教育、法律、實業、科技、體育、文學等為終身職志,力求在世界上立足,才是天下人的台灣青年。
  謝長廷體認到現今人民對政治失望,但仍期盼台灣的未來可以更好,因此,他提出爭取國格,使台灣成為正常國家,為新一代共同追求的理想與目標。此猶如日本明治維新時期,追求廢除不平等條約,台灣自得尋求在國際上的正常國家地位。然而,以今日台灣國際政治不利的情形,自應以建立符合內部現實需要的制度為優先,例如是否應該進行修憲,將現在欠缺制衡的總統制修正,以免在制度性獨裁下,易形成濫權獨大的強人總統,又我國憲法的權利典章僅有第一代的古典人權,第二代、第三代人權的保障仍有不足,是否順應時代潮流,充實我國憲法的權利典章。但謝長廷的競選政見中,甚少提及修憲的議題,與國內大多數不分藍綠的法政學者認為應該修憲的趨勢不符。
  另外,謝長廷在台灣維新政見中,強調台灣必須凝聚內部高度的共識、團結與熱情。此部分與謝氏的「和解共生」的主張密切相連。謝長廷認為所謂「共生」,是指當社會的多數人除自存、利己外,還能夠以利他、共生的思維來生活,循此軌跡發展,台灣社會才能成為較高層次的「理性社會」。上述說法出於哲學訓練的謝長廷之口,不使人訝異。惟若依照心理性社群的理論,心理上「共生共存感」建立在面對面的交流,進而產生一種互相信任、合作與利他的行為,追求共同的目標。謝長廷自選戰以來,拜訪紅黨、新黨等不同黨,卻未與馬英九交換國是的意見,在異中求同,反而一再對馬英九作人身攻擊,如何和解共生?
  在謝長廷的台灣維新政見中最大突破者,乃係其不畏民進黨基本教義派的反對,主張與中國協商談判,惟必須先致力內部的團結穩定,才能在與中國談判時爭取較好的條件。謝氏此種「先內後外」的主張,較諸馬英九一黨傾斜式的中國政策,自有其週延之處。惟謝長廷反對中共與國民黨的「九二共識」,並未見說理,也未對聯電公司榮譽總裁曹興誠的兩岸和平共處法是否可行表示意見,此似有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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