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法律時事新聞(1150523-1150529)
  2026-05-28

一、配合賴清德總統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 勞動部推六大措施,給予家庭支持,營造友善育兒職場

賴總統今日表示,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政府將推出【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希望在婚、孕、養兒育女、友善職場等面向提供協助以兼顧工作與家庭,讓年輕人敢婚敢生敢養,敢於追求幸福。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說明,推動友善育兒職場的制度改革,甚至是修法,是洪申翰部長前(2024)年從立法院到勞動部,最希望能推動的工作之一。少子女化的原因有許多,其中之一就是越來越多青壯年的勞工感受到育兒與職場的拉扯,「時間」真的是很多育兒勞工家庭的痛點。這也是為什麼,勞動部經過一段時間政策的檢討和準備,並參考國外制度、考量企業負擔及綜整各界意見後,決定推出一整套的友善家庭照顧職場的做法,由政府提供資源補助及彈性化方案,設計更多誘因讓企業包容勞工需求,減少企業及勞工負擔,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加碼婚假、產假、陪產假延長:
現行勞工婚假8天婚假,比照軍公教延長為14日。
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讓媽媽身心可恢復;現行7日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為14日,讓孕產爸爸一起陪。
上述新增天數之工資,經雇主給付工資後,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

二、育兒留停年齡、津貼都延長,投保薪資上限再提高
延長家長照顧幼兒年齡到6歲,更名為「育兒留停」,全面照顧學齡前兒童。
擴大育兒留停津貼補助,雙親都領滿6個月津貼,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最長可各請領至9個月,以鼓勵雙親分擔照顧。
增訂就業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提高津貼實際所得替代率,使保障可更貼近勞工需求。

三、30日以日育嬰留停升級加倍為60日育兒假
以日育嬰留停升級將為「育兒假」,現行彈性日數30日將升級為60日,併入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津貼計算。
勞動部將擴大提供「200人以下企業」支持勞工申請育兒假之獎勵,並補助企業加給同事職務代理津貼。

四、獎勵建立友善育兒彈性及縮減工時環境,同步完善配套補助加給職代津貼
獎勵200人以下企業提供「育有12歲以下子女」縮減工時或彈性工時制度,企業建立每日縮減一小時工時或彈性調整上下班制度,給予定額獎勵。
為使企業減少負擔,勞動部將補助企業支付員工縮減1小時工時之全額工資,使該員工不減薪,也會提出實質作法,鼓勵企業加給同事職務代理津貼,勞動部提供補助。

五、給中小微企業實質支持,補貼同事職代津貼及鼓勵新聘替代人力
本次為勞動部首度推出「職務代理人津貼」及雇主新聘「替代人力」的招募與訓練成本,希望達到「支援的同事有津貼」、「老闆補人有資源」、「人力調度有配套」之目標:
為兼顧勞工育兒和企業人力調度需求,補貼企業加給職代津貼,每名員工每日補助800元,以利營造友善職場。
200人以下企業建立職務代理津貼制度或新聘替代人力,定額獎補助2萬元。

六、強化企業托育,獎勵租稅減免,爸媽育兒更放心
勞動部為鼓勵企業托育環境升級,5月1日上路的企業新建托兒設施最高補助500萬元及補助發放員工育兒補貼,另放寬中小企業得設立托育機構相關規範、放寬企托設置地點限制、友善家庭照顧職場環境措施納入上市櫃公司ESG評鑑指標等,皆已陸續執行。
為提高誘因使企業營造友善員工托育環境,勞動部規劃讓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的支出,將加碼提供租稅優惠,得就支出金額的200%,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勞動部補充說明,為了讓新制上路,涉及到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規範、增訂友善職場相關獎補助規定,兩部法之修正草案勞動部已送行政院進行審查。
勞動部最後強調,政府用最實質的資源和減稅,帶著中小企業一起,把台灣的職場變成一個讓年輕人敢婚、願生、樂養,而且能安心打拼的溫暖環境,國家幫你一起養,支持員工不同人生階段的需求,有助於減少勞工因照顧家庭而離職,實踐人才永續,協助企業留才攬才,避免缺工。未來全面升級《友善職場育兒新政策》方案內容,可上勞動部官網【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友善職場育兒新政策》 】查閱,未來相關子法規或申請書表等完成後也將陸續置放於專區,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583/post
 

二、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修正發布後,對於保障勞工、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退休金權益已有成效。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已於本(115)年3月25日修正發布,該次修正包括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義務、請領月退休金者得於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死亡勞工之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死亡勞工退休金請求權時效10年期間自成年之日起算,及擴大勞工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勞動部今(22)日針對該次施行細則修正截至4月30日執行成效說明:
 
一、勞工請領月退休金,得於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已有22件申請案件,可落實退休基本生存權保障,退休金的請領更有彈性。勞動部也提醒勞工朋友申請退休金時務必記得確認,別讓權益睡著了。
 
二、擴大勞工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保障遺屬請領專戶餘額之權益,已有法院主動辦理撤銷執行命令及退回已扣押之勞工退休金計517件,保障遺屬在家人過世時,家人的退休金不會因債務糾紛、強制執行立即遭到扣押。
 
勞動部表示,該次施行細則另一個修正重點在於確立雇主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義務,違反者依第53條規定加徵滯納金之規定,將自115年8月1日生效。勞動部再提醒,依據施行細則第21條修正規定,受僱勞工如向雇主提出申請自願提繳退休金,雇主不得拒絕。雇主如拒絕辦理,勞工得逕向勞保局辦理申報開始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數額,應由雇主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雇主如屆期未繳納,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規定加徵滯納金。
 
本次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的修正,是為強化雇主落實法遵之義務,及確保勞工、死亡勞工之未成年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等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益,勞工朋友或提繳單位如於申請退休金上遇有問題,或對於相關辦理程序不甚熟悉,皆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電話:02-2396-1266)洽詢。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611/post
 

三、發生職災才加保,雇主仍會被處罰鍰和限期繳納給付金額

為確保勞工工作安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災保法)擴大納保範圍,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且勞工到職即受保障,享有職災保險給付權益。
 
勞動部說明,災保法明定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到職當日起算;即使雇主未依規定於勞工到職當日辦理加保,勞工遭遇職業傷病時仍可依規定請領各項職災保險給付。此外,為防範違法雇主將保險給付成本轉嫁由其他依法納保雇主負擔之道德危險,無論雇主自始從未為勞工辦理加保,或遲至勞工遭遇職業傷病當日始補辦理加保,勞工保險局皆將於發給保險給付後,令雇主限期繳納給付金額,並處新臺幣(下同)2萬至10萬元的罰鍰及公布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不可不慎!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依規定,在勞工到職當日辦理投保手續,於職業災害發生時,除了勞工可迅速獲得職災保險給付保障外,雇主亦可有效分攤勞動基準法職災補償責任,有助企業穩定經營。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635/post
 

四、台積電北中南從建廠到生產線技術員 全用台灣勞工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
護國神山台積電(2330)內部傳出因員工分紅比例調整,引發部分員工不爽,醞釀組工會等反彈聲音。不過,業界認為,台積電在台灣各廠區技術員到建廠工地工人,延續創辦人張忠謀的理念,至今仍清一色用台灣勞工,原因是優先提供在地工作機會,這在半導體業界甚至台灣科技界,相當不容易。
 
台灣少子化,本地勞工不足、加上薪資高漲,科技廠或半導體廠生產線不得不聘僱東南亞移工,半導體業從前段晶圓代工廠到後段封測廠,幾乎每家生產線都有聘僱東南亞移工。台積電至今包括晶圓廠、先進封測廠生產線技術員仍沒有進用外籍移工,北中南大肆擴產,各建廠工地也紛採用台灣勞工,原因是「優先提供在地工作機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449385  
 

五、勞動基金徵求5國內代操 時隔5年勞保基金首入列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
勞動基金運用局27日公告,針對新制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今年首度公開徵求5家受託機構,辦理國內「相對報酬類型」委外投資,每家受託總額110億元、委任期間5年。這是勞保基金時隔5年,再度徵求增加代操機構,且要求每家業者自建倉完成起,年投資報酬率需較指定指標年報酬率至少多100個基本點。
 
根據公告,本次委託總額度上限為550億元,包含新制勞工退休基金最高450億元、勞工保險基金50億元,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50億元。勞動基金運用局預定選任5家業者,每家業者受託額度為新制勞工退休基金90億元、勞工保險基金10億元及國民年金保險基金10億元,合計110億元。招標案預計115年6月24日下午5時前截止收件。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45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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