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條文草案
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勞動部已邀集各部會、地方主管機關、勞資代表及相關專業團體等進行研商,完成附屬法規《職場霸凌防治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並已於4月21日起預告3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
勞動部表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2第4項授權訂定的《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已明確規範雇主的防治責任,重點包括:一、明定職場霸凌之認定原則及審酌因素,提供判斷基準;二、要求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採取防治措施,並於知悉霸凌事件時採取立即有效的適當處置;三、建立明確的申訴受理、調查小組組成、調查程序及期限、協調機制、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機制及救濟管道等;四、對申訴人或協助申訴之人禁止不利處分,並對申訴案件應負通報、追蹤、考核責任。
針對勞工遭受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的案件,新法已定明勞工得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申訴,勞動部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3第5項授權,訂定《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重點包括:一、明確定義「最高負責人」的範圍,確保勞工遭受最高負責人或與其職務相當者霸凌時,有外部申訴管道;二、規範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後的調查期限、方式,並要求調查成員的組成及調查報告內容應符合專業與客觀原則;三、定明當事人及相關單位應配合調查的義務,被申訴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勞動部強調,新法已定明職場霸凌防治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勞動部配合該等規定施行,正積極規劃推動的相關配套措施,包含培訓調查專業人才及建置調查專業人員資料庫、全國職場霸凌通報系統、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所需人力與經費、擴大辦理法遵宣導、輔導及教育訓練,以及補助中小企業遴聘外部調查專家等措施。
草案已公告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也同步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刊登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https://laws.mol.gov.tw)。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預告期間(115年5月21日前)提供勞動部,俾儘速完成相關法制作業,期透過政府、雇主與勞工三方之努力,共同營造友善且尊嚴的職場環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067/post
二、勞動部公告自今年5月起,調整6個年度之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年金給付金額
勞動部昨(23)日公告,100年、101年、105年至107年及111年共6個年度請領勞保年金者,以及111年度請領災保年金者,將自本(115)年5月起依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下稱CPI累計成長率)調整年金給付金額。
勞動部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5條之4規定,年金給付金額依CPI累計成長率達正5%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02條規定,年金給付金額隨CPI調整事項,準用勞保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勞動部說明,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114年CPI累計平均為109.60,經勞保局計算後100年、101年、105年至107年及111年共6個年度請領勞保年金者,以及111年度請領災保年金者,自111年至114年之CPI累計成長率均為6.46%,達到法定調整標準5%,依規定自今年5月起調高年金金額6.46%,並將於6月底前以2筆金額方式入帳(其中1筆為原領年金金額,以老年年金為例,存摺摘要會顯示「勞保老年」;另1筆為調高6.46%所增加的金額,存摺摘要會顯示「物價調整」。自7月起會恢復為1筆金額入帳)。至其他年度請領者,因CPI累計成長率尚未達5%,故不予調整。
本次調整年金給付金額,預估領取勞保年金者計有76萬餘人受惠,平均每人每月多領1千2百餘元;領取災保年金者1千餘人受惠,平均每人每月多領8百餘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100/post
三、勞動部推動預防與應變並重 打造安全健康職場
勞動部今(21)日舉辦「全國職場健康週啟動儀式」,由次長李健鴻親自出席,並邀集產、官、學三界共同參與,透過啟動儀式及多元交流活動,宣示政府持續精進職場安全與健康政策之決心,攜手各界打造更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李健鴻次長於致詞時表示,近年我國職業災害雖呈現下降趨勢,但整體減災幅度已趨於平緩,顯示傳統管理模式面臨挑戰,必須從制度面與文化面同步精進。為此,勞動部已完成《職業安全衛生法》近年最大幅度修正,並以「預防全面化」為核心,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落實承攬風險管理,同時將職場霸凌防治納入制度,致力打造更安全且具尊嚴的職場環境。
李次長進一步指出,勞動部亦同步推動為期三年的「強化職場減災行動計畫」,透過中央與地方合作,結合在地資源,特別針對中小企業推動多元輔導措施,協助提升自主防災能力,讓安全落實於日常作業之中。
在議程安排上,活動聚焦「預防」與「應變」兩大面向,首先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進行職安行動實踐分享,說明政策推動方向與實務作法;接續由企業代表分享推動成果與實務經驗,展現產業界在職場安全管理上的具體成效。最後透過「共築安全職場跨域交流」座談,由政府、企業與專家學者共同對話,深化跨域合作與經驗交流。
勞動部強調,職場安全沒有終點,唯有透過制度精進、企業落實與全民參與,才能真正守護每一位勞工的生命與健康。未來也將持續以創新思維推動職場安全文化,讓「安心工作、平安回家」成為每一位勞工最基本的保障。 本次「全國職場健康週」啟動後,將陸續展開系列活動,持續深化職場安全與健康意識,攜手各界邁向更安全、健康與永續的職場環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097/post
四、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預告 勞動部明訂雇主責任、最高罰300萬元
經濟日報/記者余弦妙
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勞動部已邀集各部會、地方主管機關、勞資代表及相關專業團體等進行研商,完成附屬法規《職場霸凌防治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並已於4月21日起預告30日。預告草案已定明職場霸凌防治為雇主的法定義務,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9455248
五、勞工注意!勞動部擬修法 每年「未做1事」小心罰3000
生活中心/倪譽瑋報導
為強化中高齡與高齡工作者之職場健康管理,且考量長期輪班及夜間工作健康問題,2026年4月勞動部公布《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初步修正草案,擬提高勞工應參與健康檢查頻率,包含改60歲以上、長期上夜班的勞工每年應檢查1次;而勞工拒絕接受健檢,可依《職安法》處3000元以下罰鍰。不過,目前修法為草案階段,正式方案與上路時間有待收集意見後進一步公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6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