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薪資(提繳工資)覈實報,勞工權益有保障
隨著新年度到來,事業單位可能因調整勞工薪資或職務等級,而使勞工月薪資總額有所變動。勞動部提醒,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簡稱勞保、就保、災保及勞退)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是計算各項給付金額及退休金的重要基礎,各投保(提繳)單位應定期檢視勞工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如有變動應適時申報調整,以保障勞工權益並避免受罰。
勞動部說明,投保(提繳)單位應按所屬勞工的月薪資總額,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之等級覈實申報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勞工之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變動時,投保(提繳)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申報調整;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變動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申報調整,亦可隨時申報調整。另外若勞工每月薪資總額因加班費或各項津貼等不固定時,投保(提繳)單位應以勞工最近3個月之平均月薪資總額申報。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均自單位向勞保局申報的次月1日起生效。
至於哪些項目應列入月薪資總額計算呢?只要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舉凡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例如:加班費、職務津貼、全勤獎金、勞工特休未休工資、勞工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之績效獎金、業績獎金等,均屬工作報酬,都應計入當月的月薪資總額計算。
最後再次提醒,各投保(提繳)單位應定期檢視勞工薪資,如有變動務必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投保(提繳)單位如未依規定覈實申報勞工投保薪資(提繳工資),經查證屬實,將依規定核處罰鍰,如造成勞工給付或退休金損失,亦應由單位負賠償責任。另經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裁罰者,將公布投保(提繳)單位之違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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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職災死亡人數更新 勞動部要求雇主落實職災通報
勞動部日前公布全國各縣市政府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統計,原公布死亡人數為251人,現更新為259人,較113年降低9.8%。原統計係依當時已完成通報及認定程序之案件彙整而成,惟部分案件陸續完成檢查程序及必要查核作業,或已取得解剖鑑定報告書,故相關統計數據配合更新,以精確呈現統計資料供社會大眾監督。
勞動部表示,之前於1月15日公布之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係依各勞動檢查機構接獲職災通報後,派員赴現場實施檢查並完成檢查程序之死亡職災案件,始納入統計。此次數據差異,主要係下列原因:
一、因事業單位未通報或延遲通報(含罹災勞工受傷後至115年死亡),須待實施檢查方得確認,計有3人。
二、經法醫解剖鑑定並取得屍體相驗證明書,確認死亡原因與工作具關聯性,計有3人。
三、另經進一步調查釐清罹災者身分或災害發生與工作相關等事實,始確認屬重大職業災害,計有2人。
勞動部補充說明,職業災害統計均依既有通報、檢查及認定程序辦理,相關數據隨案件審認進度均可能會有變動,爰須配合更新。另為強化事業單位職災通報責任,依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將加重未通報或延遲通報之處分,罰鍰由3萬元至30萬元提高至5萬元至300萬元,以防杜隱匿職災之情形發生;同時,也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於接獲職災通報後應依規定儘速完成系統登錄及處理確認,以利勞動部即時掌握重大職災案件之發生及檢查處理情形,除定期對外公布讓公眾監督外,並適時檢視相應之減災策略俾滾動調整。未來各季統計資料,並將定期於該季結束後一個月於職安署官網-熱門連結之「職場重大職災/違法資訊公布專區」對外公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88057/post
三、「支援青年就業計畫」最高4.8萬元補助,已陪伴近7千名青年成功踏出就業第一步
為協助第一次找工作的青年順利進入職場就業,勞動部於114年9月1日起推動「支援青年就業計畫」,針對初次尋職或長期待業青年,提供多元的就業諮詢、職涯輔導及最高4.8萬元實質經濟支持,並採線上申請的便捷方式,陪伴青年穩健踏出就業第一步。推動以來持續獲得青年迴響,目前已經陪伴近7千名青年進行求職準備。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許多青年在畢業後面臨職涯迷惘、缺乏求職經驗等問題,影響求職信心與就業意願。為及早協助年滿15至29歲,畢業後第一次找工作,且失(待)業達60日以上的本國籍青年踏出就業第一步,青年可以透過參加「支援青年就業計畫」,由就業服務人員提供多元和個別化的就業支持服務,包括一對一就業諮詢、職涯輔導、推介就業服務,以及履歷撰寫、面試技巧、職場形象等就業促進課程,協助青年提升求職競爭力,並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方向。
除提供各項就業服務外,「支援青年就業計畫」也提供參加此計畫的青年實質經濟補助,減輕青年尋職期間的經濟壓力,青年只要依此計畫規定進行求職與接受就業諮詢輔導,在尋職期間每月可領取6,000元尋職津貼,最長可領3個月,最高發給1.8萬元。如果在參加計畫期間(90日)內成功找到工作,而且穩定就業滿90日或180日,可再分別申請領取2萬元及1萬元的就業獎勵金,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合計最高發給4.8萬元。
為提升青年參與便利性,「支援青年就業計畫」採線上申請方式,青年只要到「台灣就業通」網站計畫專區(https://gov.tw/goH)完成會員註冊,並完成1項職業心理測驗,即可報名參加。這項計畫從114年9月推出以來至114年12月為止,已經有9,010名青年申請報名參加,其中6,810人符合參加計畫資格,並且按照計畫各階段進行求職準備。
勞動力發展署提醒,符合參加「支援青年就業計畫」資格而且正在找工作的青年可把握機會參加此計畫,並可同時善用政府其他就業服務資源,包含職涯探索、就業媒合、職業訓練及創業輔導等,相關資訊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專區查詢(https://gov.tw/c93),由政府陪伴青年朋友開啟職涯更多的可能。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job.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docdetail.aspx?uk=2093&docid=42056
四、小年夜變國定假日!北市勞動局:這5天出勤工資翻倍
中時即時/邱芊
農曆新年將至,為了保障勞工休假權益並協助企業依法排班,台北市勞動局提醒,今年2月15日「小年夜」至2月19日「初三」,是內政部指定應放假的日子,因應114年新增國定假日「小年夜」,按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在國定假日當天應讓勞工休假1天,且工資照付,呼籲雇主確實依法給假給薪、合理安排人力,讓勞工安心過年。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因應114年新增國定假日「小年夜」,企業須留意,避免因沿用舊制度而衍生爭議,按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在國定假日當天應讓勞工休假1天,且工資照付,如雇主徵得月薪制勞工同意於小年夜至初三出勤,依法至少需增給1日工資(8小時以內),或者在事前經勞工同意,把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補休。
王秋冬進一步指出,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如果國定假日遇到本法第36條所定例假及休息日,應予補假,以企業「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為休息日、周日為例假日」出勤模式為例,今年小年夜(2月15日)恰逢該企業例假日,依法應補假1日,並落於2月20日;屆時如需勞工於2月20日出勤,雇主應給付國定假日加班費。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203701039-431401
五、美勞工統計局:1月非農就業報告將延遲至下週三發布
[美通社 編輯報導]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美國勞工統計局(BLS)週三(4日)表示,由於短暫的政府停擺,原本預計於本週五(6日)公布的1月非農就業報告,將延後至下週三(11日)發布。
《CNBC》報導,此外,美國勞工統計局也將於週四(5日)公布「職位空缺與勞動流動調查(Job Openings and Labor Turnover Survey)」,該報告原訂於本週二(3日)發布。
其他數據同樣出現延遲,像是1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改於2月13日公布,比原定日期晚了2天。與此配套、用來計算實質薪資的報告,也將同樣延後發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stock.ltn.com.tw/article/qtpksdchz40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