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排(輪)班之部分工時勞工應持續加保,不得僅在出勤日申報加、退保
事業單位因應經營需求,除僱用一般全時工作勞工外,也會僱用部分工時勞工,勞動部提醒,排(輪)班之部分工時勞工,即使非每日出勤,只要雙方持續具有僱傭關係,雇主依規定應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於勞工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也就是雇主應於勞工整段在職期間持續加保,不得僅於勞工出勤日當天辦理加、退保,以維護勞工權益。
勞動部舉例說明,阿芳自1月1日起受僱於某飯店擔任房務人員,每週依飯店安排排班4天,阿芳雖非每日上班,但雇主持續排班指派工作,雙方持續具有僱傭關係,依規定雇主應自阿芳到職當日(即1月1日)申報加保,並持續投保至阿芳實際離職日為止。惟如該飯店為節省保費,每次於阿芳來上班當天才辦理加保並於同日退保,即屬違法,雇主未加保期間,將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規定,處應負擔保險費金額之4倍及10倍罰鍰,勞工所受之損失應由投保單位賠償;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應核處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公布違規事由。
勞動部呼籲,雇主應善盡依法為勞工辦理加保的責任,不得藉由排(輪)班或按出勤日與勞工簽訂勞動契約等方式加以規避,以免斷續加保影響勞工的保險給付權益。最後提醒勞工朋友,可透過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或以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至發卡銀行ATM或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個人投保資料,隨時掌握投保資訊,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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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政院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 強化職場減災及霸凌防治
為強化勞工安全衛生保障,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勞動部擬具之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本次共修正23條,是從102年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調整,期進一步降低職業災害並提升友善職場環境。
勞動部表示,過去常見在工程興建階段,部分工程業主及營造廠商為獲取最大利潤而忽略工安投資,且層層轉包導致責任不明,風險多由下包廠商及勞工承擔,為此,本次修法從源頭要求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業主,於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事前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並編列安衛費用,若工程分別交付不同專業廠商施作,工程業主須指定其中一廠商負統合管理責任,同時,各級承攬人也應配合辦理承攬管理防災措施,並加重其安全管理責任;此外,也增列工作場所、設備出租(借)者之危害告知責任,以及明定特定機械操作人員、自營作業者等防災職責。
本次修法另一重點為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要求事業單位應依其規模訂定不同的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強化內部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與提供申訴人協助及保護措施,並應向主管機關通報,同時明定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勞工可向外部提起申訴的處理機制及相關罰則等。
另外,為有效遏止不法行為,本次修法提高刑事罰刑期、罰金及行政罰鍰上限額度,並強化公眾監督,經裁罰者均應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職業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
勞動部呼籲,事業單位務必將安全衛生視為核心價值並落實各項防護措施,這不僅是法定義務,更是企業永續經營之關鍵,勞動部將持續與各界攜手合作,共同為勞工打造一個更安全健康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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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因應國際經貿情勢,勞動部「支援青年就業計畫」9月1日正式上路!
近期適逢畢業季,眾多青年初次投入職場,又因國際情勢影響,就業市場不確定性高,為加強協助畢業後尚未就業的初次尋職青年,勞動部將於114年9月1日推動「支援青年就業計畫」,相較原「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的適用對象,由失業90日放寬至失業60日即可申請參加計畫,目的在於讓政府資源及早介入協助青年,避免國際經貿因素導致初入職場的尋職青年成為長期失業者;另外同時提高初次尋職青年就業意願,將尋職津貼每月5,000元,提升到6,000元,加碼最高發給4.8萬元,讓青年可安心尋職並順利就業。
自114年9月1日起,只要年滿15歲至29歲的青年,符合未在學、未受僱從事全時工作,且連續達60日的情形,即可參加計畫。在參加計畫的求職期間,就業服務人員將提供多元的諮詢輔導資源,青年依照計畫規定完成各項求職準備,但仍暫時未能找到工作者,尋職期間每個月可申領尋職津貼6,000元,最高發給1.8萬元;又如果能在參加計畫期間找到工作,且穩定就業滿90日或180日,就可分別申領就業獎勵金2萬元及1萬元,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合計最高發給4.8萬元。至於青年如果在9月1日前,已經參加「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且仍然在參加計畫期間內,尚未核發的尋職津貼或就業獎勵,將由勞動部所屬各分署依「支援青年就業計畫」標準發給。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部分初入職場的青年朋友,會遇到畢業後不知道適合從事哪類工作的情形,勞動部在全國設置5處青年職涯發展中心(簡稱YS),提供青年個別化諮詢服務、職場參訪體驗、履歷健檢、名人講座等協助,可協助青年釐清職涯方向。此外,還有台灣就業通網站線上「Youth職涯」就業諮詢平臺(https://gov.tw/i3R),線上預約即可接受專業職涯顧問線上一對一諮詢服務。勞動部提醒青年善用資源,在探索職涯和找尋工作的路上,勞動部給你最大支援!
「支援青年就業計畫」內容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計畫專區查詢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請。勞動部相關服務資源可至「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二期」方案專區(https://gov.tw/c9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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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聘僱外國人別觸法 北市勞動局教你「問、查、照」三步驟
不少企業雇主對於可以僱用哪些外國人、僱用外國人時須查驗哪些證件等觀念不熟悉而誤觸法令,常有外國人面試時自稱是新住民或學生,店家疏於查驗證件就急著讓外國人上工,直到查獲時才驚覺被騙。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在聘用前一定要落實「問、查、照」三步驟,先問清楚身分與工作資格,再查驗證件效期及是否本人持有,最後照相或影印留存,以免一不小心觸法受罰。
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雇主欲聘僱外國人,應向勞動部申請並獲許可後始可聘僱。雖然外籍配偶毋需雇主申請工作許可,僑外生則由自己向勞動部申請,但雇主在應徵新住民時,仍須確實查驗身分證或未逾期的合法居留證,且居留事由應為「依親-夫」或「依親-妻」,居留證上需有「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並檢附依親戶籍謄本正本。
而應徵僑外學生時,必須核對學生證、居留證及工作許可函正本,確認資料完整正確,並拍照或影印留存,才能算是盡到雇主的查驗義務。另外,在查驗期間,絕對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從事工作,以免違法受罰。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長王秋冬提醒,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另第44條亦明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如違反以上規定遭查獲違法聘僱或容留外國人,將依第63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所課予的罰鍰甚重。
王局長呼籲,雇主務必牢記並落實「問、查、照」三步驟,才能避免誤觸法網,也保障自身與外國人的權益。
如對聘僱外籍人士相關規定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02-2338-1600)、臺北市政府勞動局(1999轉7506、1412、1414)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尋求協助。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98B457D83590D7F&sms=72544237BBE4C5F6&s=89F6E612F65BE852
五、 守護勞工避免熱傷害 新北補助風扇衣明年經費加倍
聯合報/ 記者葉德正/新北報導
新北勞檢處日前宣布補助企業「風扇衣」,成為全國第一個補助此項目的縣市,不少勞工直呼「有感」。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明年補助預算將提高一倍至300萬元,並簡化申請程序,守護勞工避免熱傷害。
新北市勞檢處昨在市民廣場舉行「風扇衣」補助與實測記者會,鼓勵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補助計畫今年預算編列270萬元,截至目前為止仍有140萬額度,將全數投入風扇衣,市府正編列明年度預算,市長侯友宜指示將針對風扇衣提高預算至300萬元,並提早到年初就可以提出,讓各企業及早因應。
「風扇衣」補助消息發布後,反應不錯,「做工的人」作者林立青在臉書發文,「第一次看到勞動局處對工人採取有感德政」。
實測現場勞工局請來艷陽下在市民廣場搭設布棚的勞工試穿,勞工直呼「真的很涼」,他也希望公司都能配有相關設備,工作環境一定能夠更舒適。
勞檢處表示,風扇衣依照不同廠牌價格不同,不含鋰電池,價格落在1000到2000元左右,市府補助對象為雇用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下,且依法取得工廠、公司或商業營業登記的企業或自營作業者,都能提出申請。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896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