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法律時事新聞(1140315-1140321)
  2025-03-21

一、114年民族掃墓節及兒童節之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

勞動部表示,民族掃墓節、兒童節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今(114)年清明節為4月4日(星期五),與兒童節為同一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5條規定,兒童節於前一日4月3日(星期四)放假。該等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進一步舉例,勞雇雙方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假設月薪(新臺幣,以下同)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於4月3日至6日連假期間,各日得否出勤及其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4月3日兒童節(星期四)及4月4日清明節(星期五):
 
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二、4月5日(星期六):
 
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三、4月6日(星期日):
 
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勞動部強調,114年民族掃墓節及兒童節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9527/post
 

二、婦女再就業計畫助婦女提升就業力 重返職場

勞動部為協助因照顧家庭離開職場的婦女返回職場,112年9月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以自主訓練獎勵鼓勵婦女精進職能,並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運用婦女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作調整獎勵等獎助措施,協助雇主進用女性勞動力,113年已協助3萬8,408名婦女就業,預計114年至117年增加14萬名婦女重返職場。
 
女性常因結婚、生育、料理家務等因素退出勞動市場,為協助婦女及早返回職場,勞動部「婦女再就業計畫」對於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180天以上之女性朋友,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一案到底、專人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諮詢、安排參與就業促進課程等各項措施,協助就業準備及適應,對於原已具備專業職能之婦女運用「自主訓練獎勵」鼓勵自主精進專業技能,經推介後就業提供「再就業獎勵」鼓勵婦女穩定就業,並運用「工時調整獎勵」鼓勵僱主為女性員工規劃調整工時,投入職場也能兼顧家庭。
 
佳君原本從事國際貿易業務,因照顧小孩而離職,想再就業卻發現難以勝任原本熟悉的工作,在就業服務員協助下規劃自主訓練,報名參加AutoCAD與SketchUp課程,提升轉職的專業技能,課程結束後已找到室內設計公司助理設計師工作,在職涯發展重新站穩腳步。
 
瑄蓉在成為全職媽媽前曾經擔任作業員及小貨車司機,但為了照顧小孩而不得已中斷工作,離開職場3年後想分擔家庭經濟而至就業服務台求職,就業服務員得知瑄蓉有職業小客車駕照,而聖文幼兒園剛好有娃娃車司機職缺,整合運用再就業獎勵及工時調整獎勵措施媒合成功;幼兒園曾素端園長深刻理解職業婦女照顧家庭的難處,她認為,工時調整獎勵措施不僅降低雇主人事成本,也能協助婦女有穩定工作時間並得以兼顧家庭,一舉兩得。
 
勞動部表示,企業提供就業機會僱用再就業婦女,有助於紓緩缺工時代人力不足的問題,也能促進婦女在工作上實現自我價值、獲得穩定職涯發展。婦女申請自主訓練獎勵,在完成訓練並就業後,最高可領取3萬元獎勵金,若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後,可領取再就業獎勵最高3萬元,而雇主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提供工時調整職缺,並僱用推介婦女滿1個月,每個職缺每月核發工時調整津貼3千元,最長可請領12個月(最高3萬6千元)。114年上半年的自主訓練獎勵目前正在受理申請,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6月3日截止,有意準備返回職場的婦女朋友們可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申請,而再就業獎勵及雇主工時調整獎勵由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持續辦理,歡迎二度就業婦女及有求才需求的雇主能善加運用。
 
勞動部呼籲,有重返職場意願的婦女朋友及雇主如想進一步瞭解相關措施,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查詢「婦女再就業計畫」相關資訊(網址:https://gov.tw/CBW),或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亦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www.taiwanjobs.gov.tw)查詢更多求職求才服務活動訊息、職缺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客服專人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9557/post
 

三、直得你來!直聘中心雇主說明會,開啟直聘移工新視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簡稱直聘中心)定期舉辦雇主說明會,協助雇主了解如何自行辦理聘僱及管理移工相關事宜。說明會除詳細介紹申請聘僱移工的法令規定、資格條件、申辦流程、應備文件、相關注意事項及直接聘僱移工的優點外,也會進一步說明直聘中心提供的電話臨櫃諮詢、雙語通譯、主動追蹤提醒、專案選工、官網查詢等各項服務內容,幫助雇主掌握最新資訊,歡迎雇主踴躍報名參加!
 
自114年3月29日起,直聘中心將在全臺北、中、南各地陸續舉辦多場家庭看護移工雇主說明會,幫助有聘僱家庭看護移工需求的雇主深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資格條件、申辦流程、應備文件及相關注意事項。雇主取得聘僱家庭看護移工許可後,直聘中心將由專人協助案件追蹤管理,並透過簡訊及電話主動提醒雇主辦理移工在臺期間的重要事項,包括定期健康檢查、居留證換發、健保加保及居留地址變更等,確保聘僱流程順利進行。另為了讓雇主能隨時掌握最新資訊,也可下載「聘僱移工小幫手APP」,輕鬆管理聘僱事宜!
 
為了方便雇主報名說明會,除可透過電話或傳真報名外,也可直接在官網進行線上報名,各場次的詳細資訊均公布於直聘中心官網「最新消息」➡「直聘公告專區」(https://dhsc.wda.gov.tw/),雇主可先行瀏覽並選擇適合的場次參加。此外,說明會採實體與線上並行,即使無法親自到場,也能透過線上參與,輕鬆掌握重要資訊,省時又便利!
 
直聘中心辦理直接聘僱說明會各場次資訊如下,詳細報名資訊請至直聘中心官網查詢,歡迎有聘僱移工需求的雇主踴躍報名參加!
 
3月29日|臺北車站站前世界A教室(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95號11樓)
4月12日|JR台中85教室-B教室(台中市綠川西街85號10樓)
4月26日|板橋區農會第二大樓第6研習廳(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29號13樓)
5月17日|高雄威保智能國際商務中心B+C教室(高雄市新興區和平一路199號12樓)
5月24日|JR桃園思考致富-E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6號4樓)
 
勞動力發展署鼓勵雇主透過直聘中心辦理聘僱移工,打造更順暢的聘僱流程,實現勞資雙贏。如需進一步了解直聘中心的服務內容或申辦相關問題,可至官網(https://dhsc.wda.gov.tw/)查詢,或撥打服務專線02-6613-0811諮詢,我們提供中文、英語、越南語、泰語、印尼語多語服務,亦可撥打1955免付費專線(按1再按5),由專人為您解答!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31&s=17588
 

四、北市青年局推「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全國首創補助新創及NPO組織實習指導費最高15萬元,為青年開闢職場體驗機會!

為協助青年探索職涯方向,順利接軌就業市場,臺北市政府青年局即起率全國之先,首創「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鼓勵新創公司、社會企業及公益團體等作為實習單位,指導投入組織實習的青年,最高補助15萬元,透過「做中學、學中做」的實習模式,協助青年提早累積職場經驗,並且與組織一同成長。
 
青年局表示,為鼓勵北市青年在求學階段投入職場實習,做好職前準備,去(113)年8月底推出「青年實習津貼」頗受實習青年好評;今(114)年度則推出「青年創新職場實習補助」補助新創及NPO組織實習用人,持續為青年開拓實習機會。鑒於新創公司或NPO組織經營,通常面臨人力不足的挑戰,因此透過提供實習單位指導費的補助,協助其培育未來人才。此外,新創公司或NPO組織架構通常也較為扁平,當青年進入組織實習後,能更快速累積專業技能與實戰經驗,打造青年與企業單位雙贏的局面。
 
此次補助計畫,凡是設立於臺北市未滿八年的公司、工商行號、法人或機構,或是提供臺北市實習職缺的非營利組織(NPO)、非政府組織(NGO)皆可提出申請,且須提供每一實習青年每月須達64小時以上,並依規定給予薪資及投保勞工保險等保障。本計畫則提供企業或組織每位實習青年每月最高6,000元的補助,若為當年度大專以上應屆畢業生,補助金額更提高至每月12,000元,最長補助6個月,每個實習單位當年度最高可申請補助新臺幣15萬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ms=72544237BBE4C5F6&s=7A482E3048A7DE7A
 

五、勞動部公布《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 中市勞工局提醒加強職場安全與雇主責任

勞動部近日正式發布「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相較於第三版,本次修正內容更強調雇主責任、職場安全環境、人力配置,並針對職場霸凌、性騷擾、暴力事件提供更明確的預防與處理機制,確保勞工權益。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呼籲,所有企業應積極參考該指引內容,落實職場不法侵害防制措施,共同打造安全、尊重與平等的工作環境。
 
勞工局長林淑媛指出,近年來職場不法侵害事件頻傳,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範具體預防措施,「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主要強化事業單位的職場安全規範,要求企業建立預防計畫,針對不法侵害高風險工作場所提供更細緻的風險評估與應對措施。
 
此外,此次修正新增「疑似職場不法侵害事件」申訴與調查機制,確保勞工在遭受不當對待時能獲得即時幫助,針對人力配置與教育訓練,指引要求雇主應定期提供員工溝通技巧訓練,並依照工作場所實際狀況、執行活動及風險程度選擇警報系統及建立申訴通報機制。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taichung.gov.tw/2939783/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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