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公布114年春安加強檢查結果
為強化歲末與春安期間的職場安全健康,勞動部於114年1月7日至2月12日執行為期37天之「114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各勞動檢查機構共檢查9,628家事業單位,開立停工通知276件次;罰鍰處分802件次(約計新臺幣6,436萬元),後續並將對違反事項重大者持續實施複查,追蹤事業單位缺失改善情形,以保護勞工作業安全與健康。
勞動部說明,春安期間查有事業單位違反項次計1萬5,450項次,其中就職場安全部分,主要為:1.開口防護不足。2.合梯不符合規定。3.未訂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勞動條件部分,主要為:1.未確實記載勞工出勤紀錄。2.每7日未有依規定之休息例假日。3.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未依法令標準加給。
勞動部表示,統計114年春安計畫實施期間共37日,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為19人,與113年同期間23人減少4人,降幅為17.47%,如以發生率分析,近2年春安期間相較平常日的職災發生率平均減少約37.3%,顯見春安檢查尚具成效。進一步分析,災害類型以墜落及被夾捲最多,另行業別以製造業8人及營造業5人較多(詳如附件圖表),其中農林漁牧業則增加2名勞工因落海溺斃及遭漁網捲網器捲入致死。
勞動部呼籲,重大災害事故除造成勞工重大傷亡及運作停止的損失外,也衝擊其他工作者心理及影響企業名譽與社會觀感,各產業於新年度的開始,應以近期發生的重大職災為鑑,重新檢討製程安全評估、施工風險評估,並加強各項安全衛生管理。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將強化114年專案檢查及聯合檢查等措施,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安全衛生管理,以持續降低職業災害。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78140/post
二、開創未來職場之路 勞動部助青年成為產業新尖兵
隨著數位科技崛起及產業結構轉型,帶動相關產業專業人才需求,為了協助15歲至29歲年輕朋友掌握產業發展與職場未來趨勢,勞動部推出「產業新尖兵計畫」,專為失待業青年設計,提供多元領域的專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10萬元的訓練費,並提供每月高達8千元的學習獎勵金,114年已有176門最新課程上架,歡迎青年踴躍報名參訓。
產業新尖兵計畫的課程範疇涵蓋電子電機、工業機械、數位資訊、綠能科技及國際行銷企劃等多個領域,並與工業技術研究院、商業發展研究院、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等法人,以及多所大專校院等共同合作,進行訓練資源有效串聯整合,提供物聯網、大數據分析、人工智慧應用、網站開發設計及軟體工程師等專業課程,亦有國際企業經營行銷培訓、航空器維護、綠能科技等技術領域,學員可以根據個人興趣和職業需求,靈活選擇適合的課程,透過職業訓練之實施,培訓青年投入重點產業,為未來職場奠定基礎。
勞動部表示,產業新尖兵計畫目的在於強化青年職場所需知識及技能,以協助青年取得進入國家重點產業或跨領域工作技能需求,成為重點產業轉型升級所需人才。青年參加本計畫指定課程,只需在訓前繳交自付額1萬元的訓練費用,如於結訓後取得結業證書,且在訓後90日就業者,即可申請返還1萬元自付額,並全額補助課程訓練費用,最高補助可達10萬元,另於參訓期間每月核發8千元學習獎勵金,最長12個月共可領取9萬6千元。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31&s=17493
三、依法施行勞工(體格)健康檢查,以落實勞工健康保護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實施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實行定期健康檢查,所稱體格檢查係指於僱用勞工或變更其工作時,為識別勞工工作適性,考量其是否有不適合作業之疾病所實施之健康檢查。而健康檢查係指依在職勞工之年齡層,於一定期間所實施之一般健康檢查;及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依其作業危害性,於一定期間所實施之特殊健康檢查,其目的在保護勞工健康,以早期發現職業病,並改善勞工作業環境。
勞動局高寶華局長指出,在現代的工作環境中,機械設備的使用、重複性作業等或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等,都會對勞工的健康帶來潛在威脅,定期的健康檢查能夠及早發現健康問題,並及時採取治療或預防措施,降低職業病及其他健康風險,確保職場健康,落實勞動安全環境,為企業長期獲利提供最基礎的保證。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職業安全衛生法明定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健康檢查,為確保勞工健檢品質,保障勞工權益,勞動局呼籲各企業及勞工朋友們,前開檢查應由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為之(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網址)。
此外,高寶華局長強調,守護勞工健康,從健康檢查做起,企業與勞工應攜手合作,共同關注健康問題,為創造更安全、更健康的工作環境而努力,勞動局將持續加強對勞工健康管理的支持,並督促企業履行相應責任,為全體勞工創造更好的工作條件。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098B457D83590D7F&sms=72544237BBE4C5F6&s=E6AB438EE45976C1
四、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影響勞工權益 中市勞工局設專區提供三大支援
臺中新光三越爆炸造成重大傷亡,市府已勒令停業,台中市政府為維護勞工權益,特別在官網設置「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勞動權益專區」提供「勞動權益」、「就業服務與訓練」及「失業給付」三大支援,包括要求業者停工期間工資須照給、協助勞工轉職參訓、遭資遣可請領失業給付等協助,勞工如有相關勞動法令或權益事項申請問題,可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至勞工局網站查詢。
針對勞動權益部分,勞工局表示,如屬新光三越自行僱用的勞工,停工期間工資照給,不得要求勞工請假,勞工如受雇主要求處理相關善後業務而有提供勞務需求,則應依法給付工資,如有加班,雇主應依法給付加班費;另勞工如有延長工時超過法令限制或停止假期出勤必要,雇主應依法通報。
勞工局說明,如工作地點位於新光三越但非新光三越僱用的勞工,如專櫃、美食街、餐廳、清潔或保全等,雇主因受停工影響而使勞工未能出勤,雇主應與勞工協商並優先考量安置勞工至其他適當工作,不得要求勞工自行請假,也不得片面實施無薪假,且雇主不得擅自扣薪,並遵守勞動基準法調動5原則規定,調動後的勞動條件不得有不利變更。
如有勞資爭議勞工欲提出調解或申訴,可至勞工局官方網站下載填妥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或勞動基準法檢舉申訴書,就訴求事項及雙方基本資料明確敘明後送至勞工局,將儘速安排勞資爭議調解或派員實施勞動檢查。
勞工局補充,雇主未有適合工作予以調動或勞資雙方對調動無法達成協議而有終止勞動契約情形,雇主應依法預告、給付資遣費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而有關失業給付部分,新光三越爆炸案相關勞工,如遇雇主因暫停營業、歇業,致非自願性離職,可依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請領失業給付,最長可領取6個月的失業給付;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加職業訓練,最長可領取6個月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台中市就業服務處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指派專人採「單一窗口」、「固定專人」受理,將依勞工個別需求提供各項就業服務措施,協助勞工適性就業,民眾可就近至就業服務站或上台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查詢。
另勞工如有轉職參訓需求,勞工局提供多元職前課程,目前17班招生中,特定對象可免費參訓並申請津貼,詳情可上勞工局網站或台灣就業通查詢開班資訊。勞工如有相關勞動法令或權益事項申請問題,可撥打市府1999專線或至勞工局網站「新光三越爆炸事件勞動權益專區」查詢。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2906472/post
五、薪情真差!升職難、加薪難,台灣勞工薪資滿意度創 12 年新低
根據 yes123 求職網 2025 年最新調查,台灣勞工的「薪情」依舊低迷。若衡量每天「實際投入工作的時間與獲得的報酬」,高達 92.1% 的上班族對目前薪資待遇「不滿意」,略高於去年的 91.4%,但長期來看,不滿意度仍處於高位。更令人擔憂的是,勞工平均「被凍薪」的時間已達 4.3 年,創 12 年新高。
薪資滿意度創 12 年來新低,17% 勞工自評「零分」
不滿薪資自然會影響職場穩定度,調查指出,因薪資問題而萌生離職念頭的勞工比例高達 89.1%。
新聞原始網址: https://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69951 |